疫情防控失責,又有多人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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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駐馬店市紀委通報三起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駐馬店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省紀委監委和市委的領導指揮下,聚焦主業主責,緊盯突出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違紀違法問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法監督保障。為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壓緊政治責任,持續推動疫情防控工作往深裡抓、往實處做,市紀委將近期查處的三起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驛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孟憲威強行接走疑似新冠肺炎妻子轉院問題。

2020年1月14日,孟憲威的母親和妹妹從武漢回到確山,其妻王某分別於1月14日、1月18日與孟憲威的母親同桌就餐。1月21日晚,王某出現低熱症狀;1月23日上午,孟憲威陪王某到確山縣人民醫院就診。經醫院專家組會診後,認定其符合新冠肺炎指徵,要求王某必須住院隔離治療。孟憲威當時同意診斷意見和隔離治療建議,在辦理住院手續期間,不顧醫務人員勸阻,執意帶王某去駐馬店市中心醫院就診。在孟憲威、王某前往駐馬店市中心醫院途中,確山縣人民醫院勸阻其回院治療,但二人仍不聽勸阻。1月23日14:30,王某在駐馬店市中心醫院門診登記入院,1月25日下午,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孟憲威身為中共黨員、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在明知其妻為疑似新冠肺炎、確山縣人民醫院要求其住院治療情況下,不顧醫院勸阻,強行將其妻接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0年2月8日,經驛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監委委務會)研究,決定給予孟憲威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正陽縣永興鎮盛樓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失責、防控措施落實不力問題。

2020年1月21日,永興鎮盛樓村村民劉某從武漢市黃陂區返鄉,與丈夫、女兒、公公、婆婆等4人共同生活。1月24日上午,包組村幹部李輝、冶勝到劉某家中走訪排查,劉某的公公李某謊稱劉某一人剛從武漢回來,劉某未予回答。盛樓村支部書記塗心寬安排李某一家自行隔離,每天電話報告自測體溫情況。1月25日,盛樓村委將李某作為本村疫情防控對象上報至鎮政府;當日,劉某的丈夫電話聯繫塗心寬報告妻子劉某發燒37.2度,併到鎮衛生院就診等情況,塗心寬及其他“四包一”責任人李輝、姚建立等人未引起重視,也未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1月30日,劉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後經排查,劉某自武漢返鄉後密切接觸41人。2020年2月8日,經正陽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永興鎮盛樓村黨支部書記塗心寬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盛樓村婦女主任李輝和永興鎮工作人員姚建立黨內警告處分;對永興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郜潔誡勉談話;責令永興鎮作出深刻檢查,全縣通報批評。

泌陽縣花園街道派出所所長劉亞東、值班民警武增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問題。

2020年2月4日,泌陽縣銅山鄉焦竹園村郭某某、祝某某夫婦因密切接觸新冠肺炎確診患者,被送至泌陽縣人民醫院隔離觀察,但其夫婦二人拒不接受隔離措施,在隔離區內大吵大鬧並要求回家,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值班醫生報警後,花園街道派出所所長劉亞東、值班民警武增以沒有防護服為由沒有出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2月9日,經泌陽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亞東、武增黨內警告處分。

信陽市紀委關於五起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履職不力典型問題的通報

中國工商銀行信陽分行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問題。2020年2月6日上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督察組“回頭看”檢查發現:中國工商銀行信陽分行申城大道家屬院仍存在防控措施不嚴格不到位問題,僅有1名門衛在門崗值班,未採取登記和測量體溫等措施。該問題由市紀委移交有關單位處理。

中國銀行信陽分行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問題。2020年2月6日上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督察組“回頭看”檢查發現:中國銀行信陽分行長安路家屬院仍存在防控標準不高,措施不嚴,存在未對小區進行封閉式管理等問題。督察組同志暗訪進入小區,小區門崗2名值守人員僅簡單詢問,未進行登記,也未測量體溫,經詢問了解,值守人員稱,單位未作出深入安排部署,未到實地開展相關工作。該問題由市紀委移交有關單位處理。

商城縣達權店鎮盛店村支部書記熊向陽、盛店村黨員彭邦錄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月3日晚,熊向陽和村民熊某某在彭邦錄家中打牌,並有幾名群眾圍觀,後被群眾實名舉報,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造成了不良影響。經鎮紀委研究報鎮黨委同意,決定分別給予熊向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彭邦錄黨內警告處分。

固始縣蔣集鎮秦樓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王海幫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問題。1月29 日中午,王海幫在秦樓村大壩處的卡點執勤換班後,在同村民組群眾秦某家與人聚餐並飲酒。當天下午 2 點,秦樓村黨支部書記侍建春電話安排王海幫前去卡點繼續執勤,王海幫置之不理,隨後將手機關機,未去卡點執勤。1 月 30 日上午 9 點,侍建春再次撥通了王海幫電話,要求王海幫前去卡點執勤,王海幫謊稱自己在衛生院看病,拒不前往。經蔣集鎮紀委研究並報鎮黨委同意,決定給予王海幫撤銷蔣集鎮秦樓村黨支部委員職務處分,建議按照組織程序罷免其村民委員會委員職務;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秦樓村支部書記侍建春進行誡勉談話。

光山縣潑陂河鎮街道居委會疫情防控排查不力問題。潑陂河鎮街道居委會在前期排查時未落實管控措施,排查不力,導致潑陂河鎮街道信用社隔壁熊某某家有三人於1月18日從武漢返鄉後,仍出門串門並被群眾舉報。經潑陂河鎮政府研究,決定給予鎮統計站長、街道居委會疫情二級網格長代濤政務警告處分;經潑陂河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街道居委會團支部書記、街道居委會五隊包組幹部徐鋒黨內警告處分。

濟源通報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一、王屋鎮喬莊村黨支部書記喬勝利失職失責,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不力、擅離職守問題。2020年1月21日,王屋鎮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會議,會後喬勝利未及時按要求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31日,王屋鎮疫情防控督導組兩次對喬莊村進行檢查,喬勝利均未在崗,電話無人接聽。該村疫情管控工作缺失,無防控方案,未設置防控關卡,無檢測登記本、消毒液等防疫設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2月2日,王屋鎮紀委給予喬勝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下冶鎮機關退休人員王景光擾亂疫情監測工作秩序問題。2020年1月28日,王景光到該鎮樓溝村疫情監測站,以對村裡有關工作不滿為由,扯掉橫幅,推倒桌子,擾亂疫情監測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響。2月3日,下冶鎮紀委給予王景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軹城鎮西軹城村村委委員衛武建違反工作紀律,私自接走外省返濟人員問題。2020年1月31日下午,衛武建違反工作紀律,在未向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報告的情況下,私自出具證明,到濟源高速東站將外省返回人員接走,造成不良影響。2月1日,軹城鎮紀委給予衛武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王屋鎮羅莊村村委主任張興軍失職失責致使“從武漢返回”人員信息長期錯誤問題。2020年1月20日,羅莊村民張某某從武漢返回後進行居家隔離。張興軍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夠,未安排人員入戶進行細緻核實,致使“從武漢返回”人員信息長期錯誤,存在嚴重安全隱患。2月2日,王屋鎮紀委給予張興軍黨內警告處分,停發一年績效工資。(濟源示範區紀工委監察工委)

安陽通報4起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典型案例

1.北關區衛健委落實全市疫情防控卡點設置工作不力問題。1月26日,北關區衛健委黨組副書記、主任兼區疾控中心主任王兆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視不夠,未按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工作要求,安排醫護人員進駐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陽北站路口疫情防控監測卡點,對高速下站人員進行體溫監測、防控疫情,致使防控卡點醫護人員未能及時到崗到位,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1月31日,經北關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兆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濮鶴高速內黃站下站口卡點防控檢疫不力問題。1月27日,內黃縣交通局、內黃縣交警大隊、內黃縣衛健委等部門未能及時有效落實市委、縣委工作部署,根據各自職責迅速形成聯防聯控工作合力,在濮鶴高速內黃站下站口卡點疫情檢查、監測、盤檢等工作中,各自為戰、相互推諉,出現執勤人員在崗不盡責、工作紀律差等突出問題,導致卡點防控檢疫工作形同虛設。1月27日,內黃縣紀委監委對該卡點涉及的內黃縣交通局、內黃縣交警大隊、內黃縣衛健委三家單位通報批評並責令立即整改,對各單位帶班領導及工作人員共17名同志給予通報批評。

3.殷都區鐵西路街道辦事處等單位疫情排查統計工作不力問題。1月27日全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機制啟動後,殷都區鐵西路街道辦事處、紗廠路辦事處、西郊鄉政府、水冶鎮政府、銅冶鎮政府、曲溝鎮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動遲緩,排查統計工作不力,致使轄區內武漢返鄉人員及重點人員核實等相關情況和數據遲遲不能上報,影響全區乃至全市武漢返鄉人員等重點疫情監控防範工作部署落實。1月27日,殷都區紀委監委對以上6個鎮(辦)工作不力問題給予通報批評。

4.林州市東姚鎮等單位疫情防控卡口值守責任落實不力問題。2月4日,林州市紀委監委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組在東姚鎮檢查中發現,該鎮芬草峪村、東溝村、北巷口村、南窯村、馮舉溝、李家廠村普遍存在疫情防控卡口管理不範、值班值守人員隨意脫崗、對過往卡口車輛人員監測盤查不到位,卡口人員聚集等問題,為疫情防控帶來隱患。2月4日,林州市紀委監委責令東姚鎮紀委監委對以上6個村村委會疫情防控責任缺失問題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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