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獵捕、殺害、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

山西晚報訊 2月1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近日,省檢察院指導忻州市忻府區院依法辦理一起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積極穩妥開展全省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

經查: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陳某某、孟某某、李某某等14人,分別在晉中市榆社、靈石、榆次,呂梁市孝義、汾陽,長治市屯留,忻州市代縣、五臺等地的山溝野地佈置獵夾,非法獵捕貓頭鷹、豹貓、雉雞、狍、綠頭鴨、灰斑鳩、野兔、野雞等大量珍貴野生動物出售給王某某。其中,獵捕雕鴞、鴛鴦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16只,豹貓、雉雞、豬獾等國家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190只,野兔、野雞等野生動物1100餘隻。2019年9月,忻州市忻府區院依法對陳某某、孟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涉嫌非法獵捕、殺害、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提起公訴;李某某等2人正在審查起訴中。

近日,針對該案涉案野生動物保護級別高、數量多及涉案人員多、責任區分難等特點,省院第八檢察部緊密結合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深入學習研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深入研究討論案件辦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就依法發佈公告、及時固定完善證據、精準確定訴訟請求、劃分民事訴訟被告人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確意見。

此案為我省開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探索經驗,為促進疫情防控治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做出積極努力。

下一步,針對此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將指導忻州市院在收集、完善證據的基礎上發佈訴前公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為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加大對我省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工作力度持續助力。(記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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