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拟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通过申报、审查、评审等工作环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及《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陇南市拟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若发现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939—821329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陇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专家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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