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协常委会授权,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原定于2月中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推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宁海县政协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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