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兩部:依法嚴懲十類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

今日下午,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召開依法防控疫情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有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在介紹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時表示,《意見》要求,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十類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依法嚴懲造謠傳謠犯罪;依法嚴懲疫情防控失職瀆職、貪汙挪用犯罪;依法嚴懲破壞交通設施犯罪;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

根據《意見》,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有力懲治震懾違法犯罪,維護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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