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情見行動|塔河法院抗疫“雲”辦公 老賴無所遁

近日,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王偉的微信上收到了一條信息,內容是一張身份證和銀行卡的照片,這條信息來自申請執行人魏某。

魏某與石某、何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於2020年1月15日進入執行程序,其中被執行人何某長期居住地位於山東省臨清市。在春節前的執行工作會議中,塔河法院執行局已經做好了派遣執行人員到山東尋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準備,但春節期間新型肺炎疫情的突然升級讓此計劃不得不暫時擱置。線下調查的計劃雖然擱置,執行幹警線上調查卻一刻也未放鬆過。經過網絡查控,執行幹警發現被執行人何某在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三個賬戶有共計18萬餘元可供執行財產,為防止執行人轉移財產,執行局當機立斷對查控出的可供執行財產全部凍結,並及時通過電話告知申請執行人魏某。

魏某的執行案件只是塔河法院疫情防控期間執行工作的一個縮影。新年伊始,一場疫情席捲而來,為了盡最大可能阻斷疫情傳播,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積極開展網上辦公,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微信、電話等方式,開展疫情防控期間的執行工作。

截至目前,塔河法院執行局新收案件26件,開展網絡查控40餘次,查獲可供執行財產及線索21條,累計通過網絡查控凍結和扣劃案款11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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