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兩名公職人員因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受懲處

2月6日,市應對疫情指揮部發布第7號《公告》,明令全市所有居民小區、單散樓房全部實行封閉管理,並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度。

防控千萬條,隔離第一條。《公告》一經發布,便得到廣大市民的擁護和支持。然而,仍有個別人我行我素,不但拒不執行相關規定,還干擾妨礙疫情防控工作,最終受到應有的懲處。

2月7日10時許,家住龍沙區南市場小區的鐵南小學教師劉陽媚,駕駛自家轎車出小區南門時,既沒有提供出入證明,也沒有提供單位證明。面對工作人員出入小區須出示相關證明並登記的提示,劉陽媚不但不聽從管理和勸阻,反倒強行開車撞斷小區攔阻鐵鏈。2月9日,劉陽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受到公安機關罰款200元處罰。

2月7日12時許,梅里斯區住建局排水管護站科員寧波在區某疫情防控檢查點,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欲強行駕車進入小區。在被工作人員制止後,寧波不但拒不配合,還對其進行辱罵,干擾妨礙正常公務。2月8日,寧波因干擾妨礙疫情防控問題,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公安機關依法對其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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