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獻縣一人隱瞞武漢返鄉事實

燕趙晚報訊2 月 10 日記者從獻縣公安局獲悉,日前,經細緻工作、快速行動,依法處置一名故意隱瞞由武漢返鄉事實的違法行為人。

2 月 7 日 9 時許,獻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十五級鄉尹店二分村村民張某故意隱瞞由武漢返鄉的事實。經進一步調查,張某於 2020 年 1 月 21 日,由武漢武昌火車站到達石家莊,再乘車由石家莊到達滄州,然後由其家人從滄州接返十五級鄉家中。自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根據相關規定,所有武漢返鄉人員均需要在所在的社區、鄉鎮、村進行報備登記。十五級鄉政府工作人員在對其進行調查時,張某故意隱瞞自己是武漢返鄉人員的事實,自稱是由太原直接返鄉,也未按要求到村委會進行登記報備。當日,十五級鄉政府工作人員再次對張某進行核查時,張某最終承認了其確為武漢返鄉人員的事實。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獻縣公安局依法對張某進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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