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贷公积金贷款到了不给卖方算违约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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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太原市房产频道


组合贷款,一般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都不会把贷款金额放给买方的,都是直接放款给卖方的。有申请组合贷贷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卖家的收款账户的,银行直接打款到卖方指定收款账户中。可能地区不同政策不一样,如果贷款到了不给卖方超过多少时间肯定是算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起诉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日收取违约金。


Hoyloun


作为一个在中介行业工作多年的人,很高兴能回答您这个问题。

购房的银行贷款,流程上这笔钱是到不了买家手中的。银行贷款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流程上是客户用业主的房子做贷款手续申请贷款。客户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审核通过客户的贷款资格后,会出具批贷函。批贷函出来后业主就可以和客户去当地房管局过户,新业主取得房产证之后在银行上抵押,扣抵押章。银行会将贷款批下来的钱直接转入原业主手中。

这个流程下来就完成了整个购房贷款过程,银行贷款的钱是不会到买方的手中,所以不用顾虑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


麦田资深顾问小旭


我觉得咱应该没做过组合贷款或正在做。首先贷款下来会到买房账户,这笔钱也是冻结的,只是会短暂停留买房账户然后打到卖方账户,不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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