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註冊商標開放加盟,“答案茶”加盟合同依法被撤銷

文書案號:(2019)滬0104民初9299號

裁判法院: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

判決日期:2019.7.5

一、案情回放:

無註冊商標開放加盟,“答案茶”加盟合同依法被撤銷

原告:牛X

被告:上海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撤銷雙方於2018年5月4日簽訂的《合作服務協議書》;2.被告返還原告56,800元。

事實與理由:被告在沒有“答案奶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情況下,謊稱其有該項權利,並向原告授權使用“答案奶茶”商標。原告基於此與被告簽訂了《合作服務協議書》,經營該品牌飲料,並花費租金128,000元/年租賃店鋪。2018年9月,原告準備在抖音網做廣告,卻被抖音網告知該商標授權未通過驗證,無法做廣告。原告遂向被告要求退還費用,被告拒絕。涉案合同因被告的欺詐行為而訂立,原告有撤銷權。

被告辯稱,1、“答案”商標於2018年3月申請註冊,註冊情況可公開查詢到。原告作為高級知識分子,始終都清楚商標註冊情況;2、商標並不是履行標的,商標未註冊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仍可以實現合同目的;3、被告履行了合同義務,不存在欺詐。即使認定欺詐,基於原告已獲取了利潤及經營資源,故應一併返還被告。綜上,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理結果:

無註冊商標開放加盟,“答案茶”加盟合同依法被撤銷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合同屬於特許經營合同。在特許經營活動中,商標是重要的經營資源。商標是否註冊,在法律保護力度上存在根本性差別,因此對被特許人是否訂立合同存在重要影響。被告在《答案奶茶授權書》中,對該品牌是否註冊,被告是否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等情況作出了虛假陳述,明顯構成欺詐,原告有權撤銷《合作服務協議書》。

合同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被告對原告進行過培訓且交付了部分設備,但對設備價值並未舉證。本院綜合考慮其設備種類、折舊程度、培訓類型、時間等情況,對返還費用予以相應扣減。據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判決如下:

1、撤銷原告牛X與被告上海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於2018年5月4日簽訂的《合作服務協議書》;

2、被告上海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牛X48,000元;

3、駁回原告牛X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裁判要旨:

無註冊商標開放加盟,“答案茶”加盟合同依法被撤銷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商標是重要的經營資源。商標是否註冊,在法律保護力度上存在根本性差別,因此對被特許人是否訂立合同存在重要影響。如果特許人在商標資源上作虛假陳述或者隱瞞重大權利瑕疵信息,是足以影響被特許人合同目的實現,被特許人依法可以撤銷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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