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委组织部出台十六条措施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

2月9日,运城市委组织部出台《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六条举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及时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敢战斗、能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上一线,组织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开展疫情防控管理服务。

2、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省委“五严五防”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四包一”责任制,乡镇、农村党组织要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等,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组干部包片、党员联户包人,开展网格化疫情防控。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社区党员干部、民警、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到社区服务,有序做好入户摸排、政策宣传、协调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3、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守土尽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不信谣不传谣,第一时间掌握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各类情况,认真做好办公区域和所属家属院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在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筹措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各窗口单位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干部带班值守,发挥好“党员先锋岗”的表率作用。学校党组织要针对开学后防控工作特点,认真研判风险、制定预案、细化措施。企业党组织要在企业复工复产后,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到防控、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4、医疗卫生系统党组织发挥 “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党员医护人员率先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在防控疫情、分筛检查、导诊分流等各环节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做好人文关怀,加强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全力做好一线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坚决做到医疗救治和防护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

5、划拨党费开展党内关怀。各级划拨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党费,要严格使用范围,必须用于慰问战斗在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补助因“疫”致困的党员、干部和群众。

6、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掌握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疫情防控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奋战在疫情防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区域、前沿阵地等干部的实际表现、具体事例要记录在案、分析研判,作为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7、优先使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把疫情防控表现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干部人选资格条件,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识别、发现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作为村(社区)组织换届的推荐人选。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乡镇(街道)换届时优先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推荐人选。

8、加大公开遴选(选调)交流政策倾斜力度。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遴选(选调)时,应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开展工作人员交流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可优先列为人选。

9、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对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以及在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且在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要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防控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规定在防控一线直接发展党员。对受表彰的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本人提出入党意愿的,要优先发展。

10、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干部。鼓励各地各单位为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保险。在治疗和休养期间,按医疗期有关待遇执行,不计入病假时间,年度考核按正常对待。及时了解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困难,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各级党组织要适时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家属进行慰问,及时了解家庭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1、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轮休调休补休。协调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正常防控任务情况下,有计划地安排轮休、调休;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同志,要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加班加点的人员,应当给予补休或补助。

12、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掌握疫情防控一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并进行表彰。及时表扬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事迹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13、强化年度考核倾斜力度。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先评为担当作为方面表现突出干部。

14、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对在抗击疫情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纳入全市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休假疗养对象,享受相关服务待遇。

15、开展疫情防控及时奖励。对在抗击疫情一线人员的嘉奖、记功奖励不受限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

16、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抗击疫情关键时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严格禁止不必要的表格填写、材料报送,严格审批不必要的会议、文电,严格限制视频会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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