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還是應放在村委會辦公室裡?為什麼?

保定農村走一走


首先明確一點,公章是有專門的管理規定的,不能隨便交給某個人管理!

我們去村委會辦事的時候經常會見到村裡某個人掌管著公章,去辦事兒必須的找他。但是蓋公章的這個人有時候需要蓋章時,還得村委會主任點頭,不然他章子就沒法蓋。所以有的人就誤以為村委會的章子好像是村委會主任在保管。那麼,公章這麼有權威的東西,村委會主任是放在自己家裡還是放在村委會辦公室裡呢?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問題!


其實,瞭解的人都知道,公章是不能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的,公章放在哪兒是有相關規定的!

2001年的時候,國務院發佈了《關於規範村民委員會印章制發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就對村委會公章的管理作出了指導。意見第二條明確提出,村民委員會印章要有專人保管,並由由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提名保管人(一般村委會會提名村委會成員),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後方可實施。也就是說,村委會公章的管理要讓全體村民信任的專人來保管。

同時,意見第二條還提出,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這個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印章使用的審批人與印章保管人為同一人後出現亂用印章的情況。

所以,為了確保公章使用合規,一般村委會都會指定專人進行印章的保管(一般就是村文書),不用的時候鎖在村委會櫃子裡,用的時候拿出來就好了。

但是在某些農村,因為農村工作的特殊性,有時候就是半夜也會有村民去找文書開證明,所以有的村子印章一般都由文書隨身攜帶,晚上也就帶回去了(這一點可能不是很合規,但是農村就是這樣)。

所以,村委會的印章並不是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而是應該由村委會的專人進行保管的!另外,有的地方可能會對公章管理進行具體規定,還是以規定為準哈!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我看到的一個現象就是村委公章就是放在村主任家裡的,不會放在辦公室的!



我為什麼會知道呢?

因為以前上學的時候學校有補助金,要填申請表,我記得是三張申請表,填寫完申請表之後,還要到村委去蓋章,還要村委主人寫評語。我那時去村委蓋章的時候,村委的人說章不再不在辦公室裡,村主任都是帶回家的,叫我明天再去,因為村主任不在村裡,出去開會了。



為什麼村委的章不放在在辦公室裡,這我也是覺得好奇,反正我們村裡的章就是村委主任拿著,或者其他村委的幹部拿著,不放在辦公室,除非村委主任在辦公室,那麼章就在辦公室。不然去蓋章是蓋不到的。

我認為可能這跟農村的辦事方式有關吧!村主任把章帶在身邊,更方便辦事,因為這個我經常看見村主任在田間地頭蓋章的,如果說村主任沒把章帶在身上,那麼民就必須跑一趟村委,有些村子的離村委好遠,很不方便,所以村主任把公章帶身上。隨時都可以為有需要的農戶辦理蓋章的事情,方便農民也方便自己更好的工作。



理論上說,這個村委的公章應該是要放在辦公室的,但是考慮到農村的特殊性,所以把村委的公章帶在身邊才會更貼合實際,才更符合農村的基本情況!

所以,應該很多的村委主任都是把公章帶在身邊的吧!這樣才更貼合農村的辦事方式,為了方便,所以村委主任才會把公章帶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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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說三農


村委會公章是應該放在村主任家裡,還是應該放在村委會辦公室裡?為什麼?

村委會公章,是村級行政專用章,按照組織原則和行政流程,既不能放在村主任家裡,也不能放在村委會辦公室等公共場所。

村委會公章,是村級組織的象徵,村委會要辦理各種文書檔案、各種合同協議、各種表格文檔,都少不了使用村委會公章。如果放在村主任家裡或者放在公共場所,等於毫無原則,毫無公平公正,任憑村主任或者村委會其他人員隨心所欲使用公章,容易導致行政腐敗。

村委會公章的行政使用原則和流程是這樣的:在辦理各種文書檔案時,村主任只負責審核簽字,村文書(或者會計)主管公章,並在村主任簽字後再負責蓋章。比如,在簽訂有關工程承包合同前,村委會應夥同村民監督委員會一起進行研究後,將研究結果提交村民代表大會審議表決後,村主任方可在合同上落款簽字,然後村文書方可蓋章。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是公開透明,可以杜絕行私舞弊行為。二是各負其責,可以杜絕專權、攬權、越權而導致的行政腐敗事故發生。三是依法行政,清政廉潔,不會因個人行為而出現工作偏差。

所以,村委會公章既不能放在村主任家裡,也不能放在公共場所放任自流,必須由專人保管,就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以上是我個人從事村委會工作多年的經驗之談,僅供參考。




湖北大老方


回答,村委會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還是放在村委會辦公室裡?為什麼?

一,村支部和村委共七至九人徂成,村兩委召開會議,不允許缺席,共同研究決定,公章管理一事,①黨支部公章,②村委會公章,③監督委公章,4,調解委公章,⑤婦聯和計生委公章,這五大印章交給誰來管理,①方法是投票選舉,②舉手表決,③不許村支書和村主任管理,4,必須選出有責任的人來管理,大家推出村文書,哪麼這幾大印章,村支部書記雙手交給村文書。

二,五大印章專業對口,各負其成,張三的帽子不能帶到李四頭上,各個印章都有路子,業務必須精通,確把公章用途,①發展黨員,寫入黨申請書,支部大會審核,必須加蓋支委公章,村支部書記和分管組織委員簽名。②村委會主人和副主任財貿需要向上級報告,寫出申請必須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有村主任和副主任簽名。③監督委主任分管財金,向三資清理帳戶撥款,必須報告說明,用錢幹什麼,來籠去脈,監督委簽名,4,調解委是民事糾紛,田邊地埂,宅基糾紛,調解成功,雙方協議,必須調解委主任立卷簽名。⑤婦聯會,婦女主任和計生專幹掌握全村的人口,生和死,必須登記錄入,掌握人口信息,死多少人,生多少人,嫁出多少人,新婚多少人,都需要報告和公章,然後婦女主任和計生專幹簽名。

三,公章制度,專人管理,不許外借,更不許亂用,出了問題要追究責任,不可推卸,嚴把嚴控,單位不大,事物大多,群眾所需的各樣手續都必須村委會寫證明簽字蓋章,沒有公章證明,全部是廢紙一張,我介紹公章管理的科目是這麼多,請網友指導。


萬則紅


幾年前,包括現在,很多行政村都沒有自己的辦公場所,即使有辦公場所的,由於管理鬆散,村幹部大多時候也不會在辦公室辦公。於是,要找村幹部辦事,要麼得去村幹部的家!要麼就去村辦公室!記得很多村民有事找村幹部,去到村幹家,村主任如果看著辦事的人空著手去的就會說公章放在辦公室了!去到村辦公室,他又會說公章放在家裡了,反正就是推,看辦事的人懂不懂事!


最近兩年,國家大力開展了農村扶貧工作,振興鄉村經濟發展,政策傾向農村,很多鄉村都修建了自己村委辦公室和辦事窗口,縣及鄉政府派有專職駐村幹部,加上農民反應辦事難的聲音越來越大,村委會工作人員上班的工作紀律和公章制度得到了規範管理。

那村委會公章應放在村辦公室還是應放在村主任家裡?公章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印章,作為村委會公章應該進行規範管理。

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一般村委會公章由村委領導授權給辦事窗口人員專人管理,重要財務公章直接由領導管理。

二、嚴禁私自將公章帶出。因工作需要帶出的,必須作好帶出登記,並按時歸回。

三、村委會在節假日、週末,應設置工作人負責輪流值班制度,公章授權給值班人員並作好登記交接管理。

四、發現村幹部將公章帶回家,辦事吃卡拿要現象的,村民可以向上級政府部門或者縣紀委舉報投訴。

終上所訴,村主任將公章帶回家是違反公章管理制度和工作紀律的,村民可以作好舉報監督。


阿洪168




西門觀點:毫無疑問,村委會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辦公室,並由專人保管。

村委會雖然不屬於一級政府,但卻是國家農村基層組織,村委會公章有憲法賦予的權力,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

針對村委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國家民政部和公安部曾聯合下發通知:村委會公章必須有專人保管,保管人由村黨支部與村委會提名,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而且,保管人與使用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而且著重指出,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村委會公章。凡涉及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要使用公章,必須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後,由村委會主任簽字後才能蓋章。

但長期以來,村委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十分混亂,村委會公章基本上就成了支書和主任的私家印章,因此,公章腐敗現象非常嚴重,村裡很多重大事情村民根本就不知道,而合同上卻蓋上村委會公章。

小官大腐敗現象在一些村鎮的確很嚴重,在沿海發達地區,億元貪腐村官的確讓國人大吃一驚,國家下大力氣整治村級腐敗,公章腐敗,老虎蒼蠅一起打,的確非常必要。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西門白甫


村委會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辦公室呢還是放在村委主任家裡?按規定,村委會公章應放在村委辦公室由專人管理才對,這個本來是沒有異議的。

可農村的現實情況是,很多農村雖然有村委會辦公的場所,可平時根本很少有人在那裡守候,那只是一個開會的地方。因為農村的基層組積,經濟實力簿弱,沒有足夠的辦公經費。農村幹部,只有兩委主幹(支書、主任)的工資是上級發的,每年每人將近兩萬元左右,而其他兩委成員賺得是誤工補貼,這些補貼也是從村中轉移支付中支出。本來轉移支付每年拔得數額就少的可憐,支付了這麼多委員工資後真的辦不了其它事情。所以有些村,不,是大部分村,支、村兩委辦公室基本無人守崗,只是臨時需研究事情了喊人。我們村支村兩委的成員,每人每年只給工資五六百元,這樣的工資水平能每天守崗嗎?全家人又如何生活。

即使是村黨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也仍然沒脫離農民,也在種地。農村農民的活兒挺多挺忙,每天要早出晚歸,這樣就造成一個問題,就是村民們如果需要開個證明,辦些事情,遇到需要蓋公章的時候,就會感到麻煩。首先要找保管公章的人,還要找村主任簽字(這個我們當地的規定,沒村主任簽字無效,上級部門不予審核蓋章),村民們來回跑腿是小事,有時因任何一人出門就誤了事了。於是,就出現了有些村委會主任,乾脆將公章放在自已家裡,自已方便,於人也方便,養成了習慣,實在是合情合理但有點違規。

要我說,村委會公章,無論放在哪裡並不重要,(特別是農村當前狀況)重要的是如何監督管理,不要讓有些人成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也不要成為個人權力的象徵,公章麼,本來就是用來辦公的,它代表的就是人民的公信力,是人民付予村委幹部的信任,公章就應是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一定要讓它發揮應有的作用才對麼。

村委會公章,應永遠掌握在人民的手中。


李增喜3


村委會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還是放在村委會辦公室裡?為什麼?

村委會的公章,到底放在個人手裡好,還是放在村裡好,在村委會公章管理上存在誤區。

不少地方村委會主要幹部,不遵守公章管理的有關規定,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常常把公章裝進自己的口袋裡,並私自亂蓋章,蓋人情章等等。由此產生公章上的腐敗問題時有發生。


那麼,村民委員會的公章應該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好,還是放在村委會辦公室好呢?國務院“關於規範村民委員會印章制發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第二條中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並由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提名保管人,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後方可實施。


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做為一村之長,村民心目中的大官,有權保管公章嗎?意見第二條還規定,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公章。

村公章由誰保管好呢?一般慣例村公章都放在村會計(文書)抽屜裡,由會計保管。這是因為會計使用公章頻率非常高,每月的各類報表都需要蓋章,特別是村民有事,需蓋章找會計也方便,不使村民因為蓋個公章而跑很多的路。


總的來說,村委員公章對部分村幹部是有誤解的,認為自己是一村之長,必須自己掌管。往往把公章當做權威,由此而產生腐敗問題。所以,村委會的公章不應由村委會主任掌管。更不應該放在村委會主任家裡。


沙塵暴5478




村委會公章不是私人財產,不宜放在某個人家裡,更不應該放到上級政府部門,應該有村委會成員專人保管。關於規範村民委員會印章制發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就對村委會公章的管理作出了指導。意見第二條明確提出,村民委員會印章要有專人保管,並由由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提名保管人(一般村委會會提名村委會成員),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後方可實施。也就是說,村委會公章的管理要讓全體村民信任的專人來保管。

三、加強村民委員會的印章管理工作:鄉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監督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後的印章移交工作。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上一屆村民委員會應在10天內向本屆村民委員會移交印章。拒不移交村民委員會印章的,由制發機關負責追繳,並追究責任。



農村村委會公章管理確實混亂。在我們縣(中牟縣),一般村委會公章都有鎮裡統一保管,並且保管的相當嚴格的,群眾需要蓋章要填寫蓋章表格,有村主任、村支書、包村幹部、鎮區包村領導簽字後方可蓋章。看上去村委會公章保管相當規範嚴格,其實上給群眾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上面各位領導人知人一個你也蓋不了章,不是他找不到,就是他不在家,給需求人確實帶來了不便。在農村有一部分老實人群,要想蓋個章需要幾天才能蓋上,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新入學大學生蓋章更是不宜。



為什麼出現以上現象?原因也很多。主要還是村領導班子問題,支書與村主任爭權;離任幹部不放權等原因。象這類問題是鄉鎮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缺乏管理機制。無奈情況下鄉鎮乾脆把公章收到領裡管理,這種做法其實是越權,又違反了公章管理辦法。最主要是給群眾帶來了不便。其實關於村委會公章管理應有個行之有效的辦法,解決群眾辦事難才是當務之急。做為村委會主要領導,應該想群眾之想,切實為群眾服務,不忘初心,才是村領導應該做的。


XGC上善若水


現在村委會分為三大“機構”,也對應三個公章,村委會公章,黨支部公章,村務監督委員會公章。

村委會公章是由文書保管的,村民開具相關證明都是由文書完成的。一般村委會公章都放在文書辦公桌抽屜裡,下班會鎖起來。但實際上現在村委會公章因村兩委工作需要,帶在身上也很正常,文書不在時,其他人也可以使用公章為民辦事,現在不是提倡讓村居民辦事只跑一趟路嘛,不一次性辦好很可能會被投訴的。

黨支部公章一般由支部書記或者黨建專幹保管,這個公章用的比較少,主要是為入黨人員開具政審材料或者組織關係轉接才能用到。

村務監督委員會公章用於賬務報銷。每個月村委會都會有相關賬務,月底報賬由村報帳員做好相關報賬資料,村書記和村主任都要審核簽字,最後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簽字蓋章才能有效。不過目前這個“機構”作用不大,監督委員會主任基本都是書記或主任力推的,很少會認真核實每一筆賬務的,基本就走個過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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