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本文根據瀘州文史資料編寫,參考已故瀘州文史研究者梁心純老師收集整理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何謂金融?乃資金融通之義也。民間金融,即民間資金通融,自打有人類起民間金融的交流總是先於官方誕生,雖然不見得個個合法,但是歷朝歷代都有不同的演變,這是經濟發展的自然產物,雖然終究會因為監管和公信力以及社會影響的問題,被限制、調整、管控甚至禁止,但是它依然是對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段縮影,今天沽酒客就來給大夥聊聊舊時代的民間金融史話,一起來了解一下它們曾經的發展軌跡。

民間金融,其形式多種多樣。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首推“打會”:又名搖會、邀會、約會、做會等等。瀘州地區稱打會,歷史悠久。清代及民國初期,民國中葉,使用銀兩、銅錢,物價穩定,打會盛行。打會,是民間資金互助,互通有無的一種融通形式。

清人傅崇矩在《成都通覽》中解釋請會含義時,說是“集資籌款也”。並具體敘述請會的過程:成都人籌款有請會一法。系約合親友,集資為眾,出資多少,以名次先後定之。可見這在四川流行之早。

打會與民間借貸之差別,是利息輕微,有的甚至沒有利息。打會,也是資金積累的一種方法。在人與人之間,有無相濟之情、緩急相通之義、助人解難之道、團結慷慨之風,在親朋之間,能溝通感情,增進友誼。關於這個“會”有會名、會首、會譜、會期、搖會、會酒等等,會規嚴密,條款細緻。講求誠信。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但也有“爛會”(散夥)事情,釀成民事糾紛,訴訟不息,親朋之間失義而成冤家者。

其中會名也頗多,無固定名稱,皆由與會者共同議論,自由命取。瀘州地區常有其名曰:一賢會、五老會、八仙會、十君子、十三聖、田園會、七賢會、百子會等,其中又有分錢會和谷會。

人無頭不走,鳥無頭不飛有會必有會首:即約會的發起人。會首因婚喪嫁娶、天災、建房、經商等資金告急,邀約親朋相幫。因人緣、睦鄰等關係,親朋難於脫情,不得不湊合。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也有地方鄉民公事要員仗勢權力,利用約會集資經商或放高利貸者。會首必收頭會,但要召集散腳(會員)議訂會名會規,到會期集中搖點,辦會酒收會錢等事宜,會首是整個會善始善終的負責人。

然後是會譜:亦名會規、會章、會書、會簿等。會譜將記錄會名,多少腳數、人數、會期、錢會或谷會等一切協議,形成文字,一人一份,共同信守,也有口頭協議者。

制定會期:會期含何時上會及間隔上會時間。如有場會、旬會、月會、季會、半年會、年會等。一般錢會一月上一次,谷會一年上一次者較多。具體上會時間,有對年對月對日風雨不改,也有由會首臨時通知時間地點者。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搖會:除會首收頭會外,從二會到尾會,先收後收通過搖會依次排列,有上搖下收(收上搖下);有將會款集中起來,到會期時當場搖點,以點多者收會。此法會員有僥倖心理,上會積極,比較鞏固。搖會是擲骰看點,點多為先。

也有誰先收後收,互相謙讓,或按會員家庭貧富需款緩急,協商安排者,即謂君子會之稱。

會 酒:一般額大谷多,會期較長之會,均辦會酒。會酒有由會首一人承辦者,有誰收會誰辦者。會酒有素菜便飯或肉山酒海之約,取酒醉飯飽肉夠為準,有肉吃不夠不上會重辦二次之規,故有食量差之會員,顧請“吃肉能手”暴飲暴食者。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現舉下列諸會:

一聖會:是有權勢之人,以婚喪嫁娶,做生請客打賬(打賬即藉故紅白等事勒索),利用約會籌資自肥。鄉鄰屈於壓力順從,頭會經過其收後,不了了之。會腳不敢動問,背而言之曰:“一賢會”(有諷刺之意)。另一種聖會,是由會首約定參與者告收頭會,然後分期分別歸還會腳,不用搖點,不計息。此屬親朋好友,湊合會首,以解決經濟上當務之爭。

筒筒會:又名無頭會。此會無會首,由幹若人互相約集,商討上會金額和會期,到時會員帶上現金,到約定地方搖點,何人點多何人收會。這種會一般金額小,時間短,如一月一搖,十人參加,十個月結束,又很逗硬,有積零成整之作用,會員易於接受。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君子會:按參與人數多寡命名。如五人組成五君子會,十人組成為十君子會。所謂君子者,不搖點,不計息(或利輕微),除會首收頭會外,其餘根據會腳經濟情況,互相謙讓,提出次序,分別收清,即告結束。

四證公平會:四個樁首,每樁四個散腳。樁首佔樁,散腳搖點,上搖下收,誰收誰辦會酒,一年一次,廿年上完結束,利息先扣,後收少上利息,樁首即是散腳的保證人。

田園會:凡參加會員,必有田地作保,或請有田地之人作保。如果田地出租,得通知佃戶點頭,如不按時上會,租谷勒交收會人,其餘會規與他會相似。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四證田園會:此會金額巨大,要大紳糧或很有錢糧之家方能參與。所謂四證,就是每個會腳必有四個保證人,這些保證人都必須有田園家底,方能信賴。若收會人已收會後不出會錢,就由保證人負責。此會是上搖下收,收會後,可將會錢買田地或做大生意,會打完的結果,不是地主可成為地主,是地主變為更大的地主。收會之錢買地後,在會未結束前,契約雖為本人名字,所收租谷,交會上付息或辦會酒。此會由於金額大,往往扯筋打官司多,一些人不樂意參與,很難約集。

五老會:俗名五豬供猴會。由會首約五個會腳,一年一會,收會次序,由會首同會腳商議。首會收後,按對年日期,對散腳所上多少原數歸還,不付利息。因此,會首最利,故有五條豬供一個猴之說。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其他會腳,定次序、定金額。如1萬元會、二會上3000元,三會上2500元,四會上2000元,五會上1500元,尾會上1000元。每腳上五次,根據金額上會,有多有少,但收會金額均為1萬元。會腳收會那年不上,由會首按該腳數額上會,剛好也歸還1萬元。

民國時期,物價動盪。收頭會者實惠最大,收次會或尾會者,錢多了而購物少了。因此,打會有致富者,有破產者。

你知道民國時期瀘州說的“打會”是什麼嗎?

如當時瀘縣某鄉鄉長潘XX,有人揭發他支大於收,疑是貪汙受賄買田地。他說:“我先後約會40多個,每人1000元,都是4萬多元,每月以二分利放出,每年近一萬元利息,我買地200餘石,僅會款利息都不止買這些地方,談何貪汙。”而會腳上會時,會款可買幾石黃谷,收會時只買一包水煙者常見。

民國後期,物價飛騰,參加打會的人很少,很難約集。但農村尚有谷會、米會,上什麼實物、收什麼實物,或收會時按實折價。直到後來七十年代末打會還在部分地方進行,今天已經完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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