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一個問題困惑我很久了:到底怎樣的行為才算是抄襲?

至藝






南北龍哥


如果是自己獨立思考、創作就不存在侵權問題。

對於抄襲(也稱剽竊,為簡略以下均稱抄襲)的認定標準,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關規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覆 權司[1999]第6號》

收到你局關於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覆如下: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鑑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做自己之作的故意。

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為愛痴狂anlsl


任何一件作品,背後都凝結著作者付出的心血和勞動都應該受到尊重及保護,比如文學作品,理科論文,藝術繪畫,歌曲旋律,行體動作等等,有的有知識產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有的沒有申請,但是人所共知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文學作品中的修辭語句、描寫手法和觀點,可以被抄襲;理科論文中的研究成果和觀點或實驗數據,可以被抄襲;藝術繪畫中的形狀和顏色,可以被抄襲;歌曲藝術中的歌詞旋律,可以被抄襲;體育運動中的形體動作,比如有個托馬斯全旋,可能也受到了專利保護,這些也可以被抄襲,等等。

算不算抄襲,其實有兩個標準,自己的標準和行業標準,有的人認為,自己的作品都是自己頭腦裡面想出來的,應該不算抄襲,其實這也未必。

不同的領域,抄襲的手段和衡量的標準不盡相同,如果單純的從文學角度來講,行業的標準一般是搜索相似度,這應該有專業的工具來操作,如果相似度超過了規定標準,則可以認定為抄襲,反之,則屬於原創。

  • 希望我們每個人在進行創作時,都要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點,結合自己的實踐經歷,權衡再三,精心組織,產生自己的原創作品;當然,這裡面有一個傳承和創新的問題,二者的關係要辯證統一。
  • 另一方面,對他人的原創作品,我們應給予基本的尊重,尊重個人的知識產權,保護創作的慾望和積極性,否則,如果人人都是拿來主義,以投機取巧來獲勝的話,那麼,人類文明或將停滯不前!

毽翻飛


作為微信公眾號經常被邀請對抄襲和洗稿行為進行評定的參與者,英武簡單跟你回答一下:

1.主要觀點是否一致?

2.引用數據及來源?

3.案例是否一致?

4.行文格式是否洗稿?風格一致不能評定為抄襲?

5.對比兩篇文章的查重率。這個評定的時候,也不會進行嚴格的查重率評定,但是兩篇文章通讀即便,到底是否屬於抄襲會有一個較為直觀的感受!


英武


我覺得以下幾點算抄襲:

1.照搬句子、段落;引用別人原話過多;

2.借用別人的立意、文章結構及框架;

3.文字結構不同,但故事內容相同;

4.多篇文章拼結組合;

5.藝術作品仿製;

6.技術領域屬於抄襲的更多了,比如:繪圖抄襲、成果抄襲等,微觀更多了,提要、註釋等等。

只想到這些,不一定全。




抱一而行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神女生涯原是夢,小姑居處本無郎。

表達了對愛情的嚮往,愛而不得的惆悵……



木子子李


1.慣指把別人的文章原文不動的拿過來說是自己的文章

2.不顧客觀事實的搬用別人的思想和方法

正所謂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會抄不會抄[呲牙]



施小平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

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

關於“適當引用”的數量界限,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

1、“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金陵衛


我是平面設計師,就說說我們行業的抄襲吧。

第一種:創意抄襲,這種經常出現廣告上,抄襲別人想法,點子,創意,比較隱秘,不好去舉報對方,放到自媒體視頻的也有很多這種抄襲行為,比方現在很火的,阿亮阿明對口型唱歌,後面很多人跟風,實際上也是抄襲行為。

第二種:圖形抄襲,這行在我們行業非常的多,比如我做的logo就經常被抄襲。舉個例子
這就一個非常明顯的抄襲。(前者抄襲後者)


百易品牌顧問


我沒有困惑,我從讀書起就沒有抄襲過作業及任何作品,寫得好壞都是原裝,偶爾嫁接模仿幾句,都是我從記憶裡搜索,印象深刻的東西。我生活亦崇尚原生態的東西,轉基因的高產,反季節作物我很少接觸。做人與做事都是原味,何必抄襲人家的作品,虛偽粉飾作人不是老人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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