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建築工地復工,必須要做到這些…

2月8日,市住建局印發《亳州市建築工地復工人員疫情防控管理預案》,對建築工地復工人員的疫情防控管理進行部署。

亳州建筑工地复工,必须要做到这些…

《亳州市建築工地復工人員疫情防控管理預案》要求,全市各地建築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屬地黨委、政府同意後確定

對於建築工地,我市將加強層級管理,落實屬地責任,嚴格把控復工。各縣區建設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返程、企業復工等各項規定,因地制宜安排延遲、錯峰復工時間,做到回前有準備、回途中有秩序、回來後有制度。各建築工地將疫情防控預案工作準備情況、節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一併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開工復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不得開工復工。

預案要求,各建築工地要加強工地內人員飲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加強工地防疫物資及防疫人員配備,嚴格實行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況建檔成冊,明確人員流向。實行建築工地出入口測體溫登記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圍擋設置,不具備全封閉條件的建築工地不得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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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張珍 審核:鄧傳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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