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租的房子小區已禁止返回,我們是否可以讓退部分錢?

獨酌無相親123


不可抗力因素 一般不會退錢的。 我覺得還是需要進一步協商,看是否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六an六


現在是特殊情況,可以跟房東商量一下。畢竟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誰都不願意的。由於疫情影響,房東的房子也轉租不出去,你們也回不來,如果雙方好說好商量,我相信房東也會理解的。

前幾天我也在擔心我們小區不讓回,然後擔心房東不讓我們住了[捂臉],好在我的擔心多餘了。


二娃和超超的幸福生活


我就說我的問題,我現在租的房,一個月1000,物業150,這一個月我都進不去,想問問,咋辦?自認倒黴??


小船echo1978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是可以跟房東協商的。畢竟租戶租房子,是為了居住生活的,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子不能使用,首先不是租戶個人原因,但也不是房東的個人原因,跟政策疫情有關,既然雙方都是受害者,應當合理協商共同承擔責任。

爭議點一,無非就是租戶東西還在房子裡,客觀上是,但主觀上是房東無法交付房子的使用權,再直白點就是租戶要住交了房租了,卻住不上房子,試問房東有責任嗎?房東能把房子交給租戶使用嗎?

爭議點二,疫情爆發社區管控,造成房子無法入內使用,那不是租戶跟房東任何一方可以左右的現狀國情,那就應該合理協商解決,不應由任何一方一力承擔。

爭議點三,房租少收或者減免 ,影響了房東的利益,那麼反問一點租戶公司已經復工,卻由於所租房子無法正常入住而不能上班,這個損失不是損失麼?

所以個人觀點,在排除租戶個人原因不能入住房子原因下,由於疫情爆發的問題導致雙方都有損失,應當協商解決,合力承擔責任,不應甩鍋任何一方,較為妥當。


胖的笨最疼的淚


要求房東免租的我感覺和碰瓷沒區別,國難當頭,誰都不好過,不要道德綁架。有人發國難財高價賣口罩被拿下了,這個時候要求房東免租等於是你節省的,也可以說是變相賺了房租,和發國難財有區別嗎?如果合同期內你要求免租一個月,可以,你把所有東西搬走,一個月後搬回來,可以給你免一個月。有本事找國家享受住房補貼,憑什麼讓房東給你買單,國難當頭,房東也是弱勢群體。如果地震房子倒了,你房客給房東補償損失嗎?

有些商鋪光裝修都要幾個月,那你和房東說,我前幾個月裝修了沒收入,不給你房租,你看可以嗎?


BB319


我不知道你是在什麼地方,我們福州是這麼規定的:一:春節前就居住在我市的外來人員在返回所租住的房屋,必須與房東確認,並由村或者社區工作人員一同陪同到住所,流動人員用鎖匙開門入戶。

二:其他流動人員一律不得進入,不配合者一律送集中隔離點隔離。

三:無法與房東確認,以及無法提供出租屋鎖匙者,一律不得進入村或者社區,小區。

四:符合進入我區的外來流動人員必須封條居家隔離14天,不配合及擅自解除隔離者,送集中隔離點隔離,重新計算隔離時間。

五:2020/2/4通知即刻執行。




福州阿牛哥


跟房東沒關係,房東沒說不讓你住,你自己住不進去,錢已經交了,自己的事!


無聊隨便侃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租賃的房子進不去了,表示合同已經無法履行,要求房東減免房租或退錢都是合理的,也有法律依據。


鷹在凡間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的規定,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不承擔合同責任的,必須滿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條件。

也就是說,租戶僅僅以爆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政府部門採取了防疫措施本身為由主張不承擔合同責任,要求減免租金的,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其減免租金的要求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

但是,若租戶能舉證證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政府採取的防疫措施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則租戶主張減免租金的要求符合法律規定的免責事宜,依法應得到支持;至於減免的程度,則根據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造成的影響程度而定。

那麼,目前的出租合同是否在繼續履行呢?當然是一方出租、一方承租繼續履行的,受影響的只是承租人所開展的工作或業務。

因此,我本人不認同減免這一說法。


丁歌歌歌


你想啥呢?房東一句愛住不住你就歇菜了,人家給你減免房租是情分不減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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