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三證”人員不得出入居住地 河北白溝新城發佈通告

河北新聞網2月9日訊(河北日報記者林鳳斌 通訊員孫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今天,河北白溝新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發佈通告,自2月11日起,除孕檢孕產、醫學搶救、火災爆炸等緊急情況外,無“三證”(《村民出入證》《居民出入證》和《防疫通行證》人員一律不得出入居住地(包括村街、小區及白溝行政區域內其它區域)和白溝新城出入口檢查點。

通告要求,在33個村(街)居住人員可申請辦理《村民出入證》,一戶一證,由各村(街)委員會負責辦理及發放;在77個居民小區居住人員可申請辦理《居民出入證》,一戶一證,由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集中辦理,有物業小區的由物業小區負責發放,無物業小區的由所屬社區負責發放;有防疫工作任務的人員可申請辦理“防疫通行證”。工作地點在白溝的由所屬單位負責辦理及發放;工作地點不在白溝,但在白溝居住的,由防疫工作人員所屬單位開具證明後到居住地所屬村(街)委員會、物業公司或社區申領“防疫通行證”。

通告中規定,擁有《村民出入證》或《居民出入證》的家庭,每2日可由1名身體健康的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1次,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外出登記後,該家庭所有成員再於登記日所屬區間日期持此證申請外出無效;擁有《防疫通行證》的人員可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在居住地和檢查點出入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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