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淘汰黃標車的通告
為有效改善全市空氣質量,全面加強機動車汙染防治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大氣汙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30號)有關規定,全市所有未淘汰的黃標車車主應於2017年9月30日前主動將黃標車輛送交我市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陽泉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中心和陽泉市天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中心)並辦理相關報廢手續。對逾期未辦理報廢手續的黃標車,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將嚴格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令2012第12號)進行強制報廢。
特此通告
陽泉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5日
教練車:(1輛) C0176
小型車輛:(651輛)
大型車輛:(1165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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