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因为疫情公司决定延迟到2月17上班,但是不计薪水这个合理合法吗?

嘻嘻哈哈哈过一天


人人自危,人人保命,为个人负责,为国家贡献一点,这点钱就别惦记了,如果你的老板有钱给点,大家感激不尽,若给不了也不要计较,平安是福,健康是福!


阿里郎95


1. 国家规定假期延长至2月10日,这段时间理应计算工资,国家规定咱也要相应遵从。

2. 2月10号以后疫情未解除情况下,企业让员工休假,分两种情况:

a. 员工有年假的,应该优先按调休年假安排,工资照付,跟休年假一样处理

b. 员工无年假的,那么假期按照无薪假处理,合情合理,没有工作没有劳动报酬,就像请事假一样处理。

我自己公司是这样处理的,员工一律暂定3月2日周一开始上班,2月份除国家法定延长的假期按正常工资计算外,2月10日以后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也算是给员工的福利了。


江南大盗大刀剁豆豆


个人看来首先延迟到2月17号,稍微显得有点过于乐观了。

我们公司先延期到10号,又再次延期到17号,按照当前疫情判断,17号能正常上班的可能性很小。可能会继续保持,鼓励各自隔离的状态。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合理或者合法,而要根据如下几个变量做动态参考。


一、是否有年假可抵消

如果有年假做抵消的话,期间的工资应该正常发放。

如果没有年假,可以按照事假协商。

因瘟疫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企业和员工都是受害者。

所以可以在事假的基础之上,适当补贴员工损失,但不能要求全额补贴。


二、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做比例商讨

公司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员工从道理上讲要支持自己的公司。

公司在有能力的情况下,需要尽可能多的提高工资支付的比例。


老乡鸡就是一个很鲜活的案例。
员工集体签字申请不用支付工资;而老板怒撕申请表,表态岁损失达5亿,但保证全额支付工资。


关键时刻,公司和员工均要放下以往可能存在的成见。

同心协力,共渡难关。

没有一个公司可以离开员工而发展,也没有一个员工可以离开公司而实现自己的价值。

莫不要因一时短视而相互刁难。

最后,回答这个问题虽然简短,但参考了众多律师的讲解。

祝大家2020一切顺利。

(因网速太卡,图片无法上传,将就看字吧)



深井之冰


我是一名私企的经营者,我会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助,或者说关怀奖金。但我也无法全额发放工资。因为我需要承受租金,订单的取消,已经即使开工,后面一段时间生产经营暂时仍然不能稳定的损失。另外,我得员工中尚没有人主要要求我全额发放。如果有楼主这样的员工,我认为私心太重,日后也不会重用,或者找机会停止合作。私心过重,团队永远不稳定。


马荡天涯一浪子


延长假期到17日是政府为了控制疫情。

不干活企业不发工资也是合情合理的。

许多私人房东不免租金也是合理并且合法的。因为银行也不免房贷呀!

但是有部分实力强的企业会给员工发基本工资,有爱心有格局有实力。

面对疫情,政府、银行、房东、企业、员工一起来分担了。

如果企业一力承担,企业倒闭了,员工也得失业,损失更大。


邓冠卫


这种情况,根据最新的规定,由于因疫情不上班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上班的时间,企业应该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而劳动合同上一般写的都是基本工资,从2月9日到2月17日,也就8天,在深圳的私企,估计也在1000元左右。

若因疫情不上班的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规定是企业可参照当地人社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工资。

政策是这样,但考虑到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老板也不是故意让你不上班,所以,员工也应该理解老板的难处,也可以在运营正常后,特别是企业的效益比较好时,心平气和的和老板提及此事,通常老板都会以奖金的形式补偿员工的。若企业运转不正常,效益又不是太好,你是老板,你会借钱来发这不上班期间的工资吗!理解万岁,当下,大家都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财富和幸福!


红蓝推演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在这个时期,企业主需要给员工照付工资。只是要求企业让员工优先按照休年假的方式来办,没有年假可按照公司规定按事假来处理。


其实在疫情非常时期,个人没有工作拖过一两个月多数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就没有那么好捱了。因为企业是自负盈亏性质,所以不管生意做得如何,有无盈利,他该给员工的工资却是一分都不能少。


在员工放年假和前期延工的这段时间,企业是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如果员工人数众多的话,这笔开支不会小。但是在停工时期,企业无法生产和发货,就无法产生盈利。


同时因为放假,有些应收账款一时还无法收回来,比如客户欠款、在押账款等等。但是有些应付账款它却没法逃得过去,比如厂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以及银行贷款等等。企业的损失,国家没有可能提供过多的补偿,此时企业要靠什么来渡过难关呢?公司倒了,会有大批的员工失业,这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深圳政府已采取了很多的维稳措施,来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比如:


1、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购买的设备,政府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等,免除2个月的租金。并鼓励其他私人物业主给予企业减免租金。


3、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4、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反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

6、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7、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

8、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9、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0、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

11、进一步释放“四个千亿”政策红利。


12、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支持。

13、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4、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15、加大企业中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16、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


国家鼓励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来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一起攻克艰难、共度难关。这不应该只是一句空谈,企业承担了它应有的责任,我们个人也应尽力地做好自己的义务,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种时候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关注于个人得失,而应该对社会和企业多抱以宽容和感恩的心态。我们应多关心企业,并和全公司人一起努力,帮助企业挺过难关。毕竟公司安好,我们才能施展抱负,才会有工资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大家觉得我说的对吗?


卖电子尺的元姐姐


公司不发工资一定是不合理的。

劳动者是弱者,哪怕不上班,公司也应该发工资,这样才合理合法。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样才能不上班公司又给你发工资呢?首先,可以直接告诉老板,不发工资你会去找劳动局。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等等我就不说了

现在这些私企真是太过分了,竟然因为疫情不上班不给员工发工资。


siy66403391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小状说法


这个问题估计不少朋友都很关心。从法理上来说,因为疫情公司延迟上班但不计薪酬,无论是在私企还是国企,完全不计薪酬,还是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在疫情爆发初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就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雷哥不妨简单来解读一下,帮助大家了解具体的内涵。

解读一:降薪可接受

文件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因为疫情影响推迟复工的,是可以跟员工协商调整薪酬的,也可以让员工轮岗轮休。换句话说,企业不能开工,员工不去上班,企业要求降低员工的薪酬,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


从这个角度来说,降薪是可以的,并且要求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但是法定假期结束后(2月3日起)不能开工的日子,全部不计薪酬就有点偏离文件的要求了。

解读二:不能没薪水

文件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上面的内容就更清楚了,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企业都要支付标准工资,题主的单位停工也就到了2月17日,还没有超过一个月,当然必须要发放工资,至少要按前一条的要求,多种灵活方式协商确定,而不能单方面就砍掉了员工的薪水。哪怕比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也不能不计薪水。

解读三:仲裁可延期

文件明确: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疫情期间,大家都不方便外出,甚至有的朋友还在老家呆着呢,难以找机会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这样的话,很可能仲裁时效就会过期。而文件也说明了,因为疫情的影响,这种时效是可以延期的,当然可以去找主管单位为你撑腰讨说法。

综上所述,企业延迟复工,延迟的这段时间,应该给与员工相应的薪水报酬,而不能全部取消、一分不给,这就是违法违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从现实的和人情的角度来看,企业能够充分考虑员工的健康安全,不计企业因为停工而产生的损失,推迟复工时间到2月17日,这本身也算是一件有积极意义的事情,所以,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吧,都挺难的。

只有我们大家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社会恢复正常,我们的生活才能步入正轨,大家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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