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李兰娟院士会建议控制明星片酬?

中学教育领域创作者


论起赚钱,搞科技比娱乐圈更赚钱,一个项目搞成功了,开始了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其知识产权,与版权财富是巨大的,问题是,娱乐圈明星进账了,而科技工作者,始终是苦行僧,反差太大了,众所周知,民富国强靠谁呢?当然是科技先行,才是推动发展生产力。我的感受是,重权力,轻智慧,无论你对公司有多大的贡献,有些领导是不肯承认的,对改进的技术,采取无偿征用,于是流行,出了成绩归领导,出了风险怪属下,如今看到李老的讲话,使人感到很震撼,应该让聪明人富起来,叫他们带动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崇尚科学,才能使人民富裕,国家强大!


蓝色的火焰111046962


李兰娟院士是一个值得尊敬的院士!但是有时候她必须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并没有给这些什么影星,网红,的发过什么工资,甚至可以这样讲,除了国家的什么一级演员二级演员呢,可能发过一点工资。真正给他们发工资的人是那些粉丝。笔者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说他们是无脑的什么之类的话,当爱国主义教育和荣誉感教育缺失的时候,有些东西的出现是必然的,其实不过就是一个合理追星的问题。

因此限制他们的工资还不如直接重税更好,比如赚100块钱交90块钱的税!当然,这也许对有些人来说很苛刻,反过来讲,如果这些演员的工资确实是国家发的,那就很容易限制了。问题却不是这样。

有时候真的想限制他们,甚至可以规定,一个粉丝给一个网红赠予多少钱的时候,或者送什么礼物的时候,不得多余多少钱,多余这个数目,税务部门可以岢以双重的税,比如演员要交这些钱,赠予这些钱财的人也要交税。

追星是有代价的,钱虽然是你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但是正如各方面的税的税点是不一样的(比如什么遗产税,维修税,都有不同的税点。),那么追星税呢??只要你敢设置一个很高的税点,那也是无可厚非的,规定如此谁又敢说个啥呢?你敢偷偷摸摸的赠送或者赠予,抓住了就重判。


听晨悦


一个演员的片酬比 国家科技特等奖的奖金 还要高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能获得国家的科技特等奖基本上是科学家用了毕生的精力心血 ,而那些演员呢 ?一年半载的就是上千万 。要是论起谁对社会的贡献价值来说 ,演员更是差的极远 。演艺界的报酬虚高引起的社会负面效应 ,大家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很有必要用行政手段来干预 ,制止住各方哄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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