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逾期被起訴,八個擔保人均為被告,但裁定文書中為何只有六個擔保人負連帶責任,其餘二人沒有提及?

艾去醬


公司貸款逾期被起訴,八個擔保人均為被告,但裁定文書中為何只有六個擔保人負連帶責任,其餘二人沒有提及?

法院只判決六個擔保人負連帶責任,沒有判決其他兩個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那基本是法院認為這兩個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或者擔保責任不成立。

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最常見的情況是債權人沒有在規定的擔保期限內向擔保人主張權利。例如,約定的擔保期限是六個月。那作為債權人應當在債務到期之後六個月內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否則擔保人將因為超過擔保期限而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問題所說的情況是比較具體的個案問題,需要到個案去分析,建議在當地找個律師當面諮詢。


葉律師


這種案子,實際上司法實踐中經常見。

如果是這筆貸款有八個貸款人,實際最後只判其中六人承擔連帶責任,多數是一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其中的兩個擔保人已經沒有任何能力承擔擔保責任(例如擔保人發生了意外,或者有鉅額債務無法清償等),債權方主動要求撤銷這兩人的連帶償還義務,這樣做的目的,實際上是其他六人申明,有兩人已經不可能償還債務了,剩下的由你們六人連帶償還。

第二種,這把人當中其償還能力不均衡,有兩人目前有一定的償還能力,其餘的目前無償還能力,但是不排除以後會有償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由兩人和債權人協商達成某種協議,例如有這兩人先償還一部分債務,剩餘部分不再追究他們的任何責任。雙方同意後,兩人償還一部分責任,債權人撤銷對兩人的起訴。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這種情況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之前我遇到的一個案例,起訴時擔保人也是八人,四對夫妻,後來經過庭審後,原告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對其中六位擔保人的起訴,最後人民法院准許原告撤銷申請,最終判決中只判決剩餘的兩個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至於為何原告撤銷對其他六位擔保人的起訴,也存在多種可能性。一種可能性是八位擔保人,其中兩位具備承擔連帶責任的經濟能力,而剩餘六位並不具備承擔連帶責任的經濟能力。另一種可能性,其中六位擔保人與原告私下進行了協商,達成了某種協議,從而使得原告撤銷對他們的起訴。


不萌不休


依我之見一一該借款擔保案裁判文書沒有判決另二擔保人的連帶擔保責任,可能是如下三種情形之一:

1,有可能借款擔保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公司貸款時該二人提供的擔保合同有嚴重問題,比如擔保主體資格不合法,無民事責任能力之人作擔保人的丶冒名頂替作擔保人的……或擔保抵押物非所有權人提供等等。因擔保合同不能生效,其對二擔保人的連帶責任無法確認,有可能民事裁判文書暫無法對該二擔保人判決。

2,還有可能該案件在審理時,原告方與此二擔保人達成和解而撤回對此二擔保人的連帶責任的起訴。根據“公民訴權自主丶不告不理”的訴訟原則,既然原告撤回對二擔保人的連帶責任訴訟,法院對此案的裁定肯定就不會再涉及此二人。

3,該案審理時,也極有可能此二連帶擔保人己經履行了對該公司借款擔保的連帶份額的擔保責任,比如代公司償還了擔保份額的借款,既然己經履行了擔保人的連帶擔保責任,因此,法院在判決裁定時當然不會再在裁判文書中仍然讓此二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償債的民事責任。


唐先明75443043


可能會有多種原因。

1、由於借款人的原因,另外兩個保證人沒有進行真實的擔保。

借款人因為資金需求到銀行、其他的企業或者個人進行借款,按照要求需要保證人,但是借款人無法找到人為自己進行擔保,又為了能夠貸到款,可能會找虛假的人員進行擔保,這時,虛假的動因、虛假的保證人,都是由借款人引發的。這個時候,提供的保證人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行駛證、銀行流水等等,都可能是假的。

2、由於保證人的原因,沒有進行真實的擔保。

保證人並不實際使用貸款,又要為公司擔保,可能還會被貸款人追債起訴等,礙於面子不得不去,這種情況下,保證人可能會想一些方法虛假擔保。找一個與自己比較像的人去簽字、摁手印;或者保證人在簽字摁手印的時候,故意採用了虛假的行為,像賭神一樣當面出老千;再或者,保證人,提供的各種證件看上去是真的,但是,真假只有保證人自己知道。


3、由於貸款人的原因,另外的兩個保證人沒有進行真實的擔保。

貸款人的工作人員,為了業績甚至是不當利益,明知道保證人及材料是虛假的而故意放行,或者貸款人的工作人員親自指揮保證人進行各種虛假的擔保。

4、在起訴時,沒有起訴另外的兩個保證人。

現實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遠近之分。出於人際關係的考量,或者利益的需要,在起訴的時候,貸款人沒有對另外兩個保證人進行起訴。也就是放棄了對另外兩個保證人索賠的權利。

你想一想,是不是這麼回事?


想看點法律規定,往下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臥龍錦囊


另外兩人應該沒有償還能力,所以可以不起訴追償!八個人擔保可以起訴一個人可以都起訴


重生5329378


擔保條款有獨立的生效,存在的規定,區別於合同的其他條款。沒有的擔保,一定是未生效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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