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小夥冒充網警招搖撞騙,被依法查處

2020年2月6日,集寧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有網民在網上自稱網警發佈信息。我大隊接到舉報後迅速開展工作,經過分析研判,迅速確定了網民身份,並第一時間進行核查。經查,該網民為南某,其於2020年2月6日11時許在新浪微博發佈該條信息,其本人並非網警,冒充網警是為了增加其本人公信度,以取得粉絲和關注度,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處以10日行政拘留,現已執行。

內蒙古一小夥冒充網警招搖撞騙,被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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