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機關辦理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共計23起,處理37人。

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9人、行政處罰16人、訓誡14人、責令賓館停業1家。

案件一:閆某妨害公務案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2020年2月3日,盤錦市興隆臺區某小區西門有一名醉酒男子與保安因小區實行政府疫情防控封閉政策問題發生糾紛,毆打保安。興海派出所值班民警到達現場詢問情況時,該男子辱罵民警並持門崗內對講機砸擊民警頭部,使用暴力手段妨害民警執行公務。

處理結果:犯罪嫌疑人閆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現已對閆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案件二 :閻某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案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7日,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冒充藏民自稱逃離武漢進入盤錦,同時挑釁公安部門。經核實,不良言論的發佈者為盤錦本地居民閻某,漢族,工作單位為遼河油田興隆臺某採油廠。經詢問,閻某未曾去過武漢,朋友圈的藏名機票為P圖製作,是自己的惡搞行為,該人對自己發佈虛構微信朋友圈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處理結果:興隆臺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閻某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三:劉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7日,興隆臺區惠賓街道藍色康橋G區北門路邊有一男子倒地不起。120工作人員現場處置期間,120救護車司機劉某手機拍攝了包括身穿防護服的醫護人員及倒地人員的現場視頻,並解說“康橋小漁村倒地一個湖北的”,並將該視頻上傳至其單位微信群,而後造成該視頻擴散,影響惡劣。

處理結果:興隆臺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劉某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四 :李某發佈虛假疫情信息情況

2020年1月27日,李某因在微信群中看到“康橋小漁村倒地一個湖北的”視頻,主觀認為倒地男子是得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就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賬號“@一隻可可西里”將該視頻上傳並分享,造成惡劣影響。當晚李某得知該條視頻是不實信息,隨即刪除該條微博。

處理結果

:興隆臺公安分局將發佈虛假疫情信息的李某傳喚至惠賓派出所,惠賓派出所已對李某進行訓誡。


案件五:李某發佈虛假疫情信息情況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7日,新浪微博用戶“@李尛訢”發佈信息“#抗擊新型肺炎我們在行動#座標遼寧盤錦,藍色康橋小區,這麼大的小區,這麼多人口,無人打電話詢問,未見有任何措施!也不知道讓政府單位工作人員都上班去幹什麼了!!!!@盤錦市公安局@共青團盤錦市委”。經核實,李某在看到“康橋小漁村湖北男子倒地”的視頻後感到恐慌,因為自己住在藍色康橋G區但是沒有接到詢問電話就感覺心裡沒底,就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發佈了些發洩的話,現在已經刪除了,並且認識到發表不當言論的錯誤。

處理結果:興隆臺公安分局將發佈虛假疫情信息的李某傳喚至惠賓派出所,惠賓派出所已對李某進行訓誡。


案件六:沈某涉嫌散佈謠言事件

2020年2月3日,有人在微信群中發佈“出租車已停,通知私家車,縣各城區內,於今日凌晨24後所有路口紅綠燈,統一24小時改紅燈,除特種車輛外,私家車闖一次6分200,禁止私家車車輛出行,正常行駛,另行通知。(請大家踴躍轉發)”不實信息。經調查,沈某,盤錦市大窪區東風鎮居民。沈某供述其於2020年2月3日在微信群中轉發該不實謠言,目的是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不要出去亂走,之後對自己的錯誤行為進行了道歉。

處理結果: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對沈某進行教育訓誡。


案件七:王某散佈他人隱私案

2020年2月2日,盤錦市大窪區田莊臺鎮居民王某在微信群內轉發“接觸過孟某人員崔某的基本情況”。經查,孟某系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崔某系盤錦遼油寶石花醫院急診科護士,王某在微信群內轉發崔某及家屬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隱私。王某對其散佈他人隱私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已受理為治安案件查處。

處理結果: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王某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八:劉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命令案

2020年2月4日,我市網友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大量轉發:一中年男子在盤錦市大窪區田家街道濱湖公園內遛狗時不戴口罩,並對勸阻其戴口罩的女子辱罵的視頻,在全民抗擊疫情期間造成不良影響。經民警調查,男子劉某在田家街道濱湖公園內遛狗時不戴口罩,從旁邊路過的程女士上前對其進行勸阻,劉某不僅不聽還公然對程女士進行辱罵。盤錦市公安局、興隆臺公安分局民警聯合行動在盤錦市大窪區總部生態城劉某的家中將其抓獲並移交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區分局田家派出所處理。

處理結果: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劉某拘留十五日,罰款7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九:張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命令案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8日,興隆臺公安分局興隆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在興隆臺區惠賓街道某茶館,經營者張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

處理結果:興隆臺公安分局給予張某行政罰款200元。


案件十:盤錦大窪某溫泉賓館案

2020年1月28日,大窪分局趙圈河派出所接110指令,轄區內某溫泉賓館住宿人員鄭某電話報案稱:1月27日晚23時看見賓館內增加12名安徽人入住。經查,該12人於27日晚從東郭葦場來到該賓館入住,入住後未進行身份證登記,上述12人均為在葦場進行蘆葦打包工作人員,去年一直在東郭葦場工作未曾離開我市。

處理結果:趙圈河派出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對其酒店法人鄭佳罰款500元,責令酒店關停。


案件十一:王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命令案

2020年1月31日,在盤錦市興隆臺區創新街地礦交通崗南200米某茶樓,經營者王某在緊急狀態下拒不執行《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一號令》,容留鄭某等人以“鬥地主”形式進行的賭博活動。

處理結果:興隆臺公安分局對王某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500元。參賭人員4人,被分別行政罰款500元。


案件十二:蔡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命令案

2020年2月3日,盤山縣公安局壩牆子派出所接到報警,在盤錦市盤山縣壩牆子鎮新甸子村磚廠北路口疫情防控勸返點處,有一男子駕駛皮卡車,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不進行登記,強行開車衝撞疫情防控勸返點處,並將兩側的路錐帶倒。

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違法嫌疑人蔡某罰款貳佰元的行政處罰。

盤錦公安破獲多起涉及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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