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艱苦奮鬥、廉潔奉公是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集中體現,是我們黨的傳家寶,是一種強大的精神力量,創業不可缺,治黨不可少,立國不可廢。為此,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和平建設時期為了解情況下到基層視察時,雖位高權重,卻嚴格自律,為人表率,都曾對工作和生活方面有過嚴格律己的“約法三章”,簡明扼要,字字千斤,充分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人的黨性本色和初心使命。重溫這些仍然具有很強生命力的“約法三章”,對於弘揚黨的優良傳統、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有著很深的教育意義和針對性,讀起來仍然是那樣的令人感動、令人振奮和催人向上。

董必武對工作人員立下“三不許”規矩

1949年11月,董必武因公去南京,隨同他工作的幾位同志發現了原中共南京辦事處用過的一輛別克牌黑色小汽車,大家認為很有紀念意義,想把它要來帶回北京。

董必武知道他們的這種想法後,一向對身邊工作人員要求很嚴的他十分嚴肅地對工作人員說:“我和你們約法三章:一是不許向地方要東西,二是更不許以我的名義在任何部門搞活動,三是絕對不許接受禮物。你們若是違反了,我就送你們到公安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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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

從那以後,每逢組織上安排新同志到他身邊工作,董必武都要先當面申明這個“三不許”的“約法三章”。

新中國成立伊始,董老就為身邊工作人員立下這樣“三不許”的規矩,可謂是遠見卓識之舉。向地方上要一輛有紀念意義的小汽車,此例一開,必然會有人去仿效,由此就可能滋生出腐敗。因此,董必武及早制定的“三不許”“約法三章”,對從源頭上防止腐敗是有積極意義的。

朱德回鄉“約法三章”不擾民

1960年3月10日下午,朱德元帥帶著夫人康克清第一次回到他生活過13年的故鄉四川儀隴大灣。此時的朱老總已年過七旬,他拄著一根米黃色的小柺杖,身著普普通通的灰制服,外罩一件黃呢子大衣,腳穿一雙已經褪了色的棕色皮鞋。

當他們來到一個正坐在門檻上曬太陽的老人面前時,停住了腳步。這位老人抬起頭望了好一陣站在面前的人,突然驚叫道:“是你呀,啷個這麼悄悄地回來了?”

朱德伸出熱乎乎的大手,握住堂弟朱代珍的手,好久都沒說話,只是笑容滿面地盯著對方。

朱代珍非常感慨地說:“你給我們老百姓辦了這麼多好事,出生入死立了那麼多功勞,就穿這一身回來呀?”

朱德親切地說:“穿著不冷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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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3月10日,朱德在故居與鄉親們座談。

朱代珍搖了搖頭:“你這麼大的官,也不帶個護兵,開個大車,就這麼走路呀?”朱老總又朗聲笑了:“總司令是個啥子嘛!沒有大家,還有啥子總司令?總司令也不那麼金貴嘛。”

3月12日晚上,中共儀隴縣委的領導眼看總司令在故鄉視察的3天中吃的都是普通飯,住的都是民房,睡的是一般床,心裡十分過意不去,便準備了一次較為說得過去的晚宴,為朱老總夫婦送行。

然而,沒有料到這事最終被朱德知道了,他把縣委的領導叫去,嚴肅地批評說:“在南充地委,我就提出回故鄉的‘約法三章’:一是不要限制我的行動,我想上哪兒就去哪兒,路上別跟人;二是我願找哪個人談話就找哪個人談,不由你們管;三是吃飯自己點。我提的你們忘了嗎?你們專門為我設宴,我吃得下去嗎?”

朱德見縣委的同志低著頭,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地十分不好受,就放低了聲音,變得和藹起來,說:“你們給我做些家鄉飯,省錢又簡便,我吃起來也高興。”縣委的同志見朱德批評嚴厲,說得中肯,只得撤下晚宴。

朱老總笑著點了菜:“我吃豆芽、菠菜、魔芋豆腐,外加一份側耳根(一種野菜)。”

朱德作為老一輩革命家一生功勳卓著,回到故鄉卻能夠“悄悄地來,靜靜地走”,做到了不擾民,值得我們深思。

彭德懷搞調研對基層幹部約法三章

彭德懷在廉潔自律方面有“三條原則”:一、自己不貪;二、別人不送;三、敢於把厚臉皮的上司、熟人擋回去。勿容置疑,這個立場堅定、是非分明的“三不”內容,也是一份難得的“約法三章”。難能可貴的是,彭老總在不收不受之外,還敢把“上司、熟人擋回去”,充分體現了彭老總鐵面無私剛直不阿的品格。

1957年,彭德懷到浙江溫州檢查工作。軍分區機關想請他看浙江越劇團的演出,彭德懷說:“你們請我看戲,我一定去,欣賞民間藝術,哪個劇院都行,不過我要‘約法三章’:第一,不要去佈置招待,也不要驚動大家;第二,不準叫別人讓座、退票;第三,不準劇院給優待,能買啥票就坐啥位子。”

1958年12月,正值“大躍進”期間,彭德懷回到家鄉湖南,先後到湘潭、平江調查研究。面對農村中存在的問題,彭德懷始終實事求是,敢說敢為。

1958年底在全省一處接一處馬不停蹄地調研期間,彭德懷白天走訪,晚上座談,親眼看到了農村的現狀,取得了第一手材料。他深感小高爐鍊鐵代價太大,不是發展方向。在參觀平江縣工農業生產展覽館時,吃驚地發現有兩個數字竟然是顛倒著公佈的:把收成最好的1957年的糧食高產數字,公佈為1958年的產量;而把1958年較低的數字,說成是1957年的產量。彭德懷後來憶及此事還感嘆地說:“如此造假,真令人害怕!”在敬老院裡看到老人吃瓜菜,冬天睡篾席,蓋破被,他忍不住說:“這是什麼幸福院,有名無實!”為此他建議幸福院的負責同志,要設法改善老人們的生活條件,尤其是要提高老人們的口糧和食油指標。那裡的學校規定學生必須住校,但學生的口糧不夠吃。他對陪同的省委負責人說:“學生的口糧少,生活差,還是放到家裡由父母照顧好一些,不然,這樣下去,會把小孩子的身體都弄壞的。”他在幼兒園所看到的情況,也不那麼好。為此,他以個人名義捐贈200元錢給幼兒園添置了被毯和肚兜。如此等等,真實地瞭解了當時“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嚴重問題。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1958年12月,彭德懷在湖南湘潭地區進行調查研究。

這次回鄉調查,正值“大躍進”高潮,全民大鍊鋼鐵,彭德懷在實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農村中普遍存在的浮誇風和脫離實際的大鍊鋼鐵的做法,進行了批評和糾正。

在共產黨人眼裡,幹部就是人民的公僕,是為群眾謀利益,為人民服務的。領導工作,說到底,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彭德懷從來都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勤務員,也這樣來要求其他幹部。“大躍進”中,一些幹部擺不正自己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工作作風生硬,方法簡單粗暴,甚至濫用權力,搞強迫命令,打人罰飯,嚴重脫離群眾。

彭德懷在湘潭調查時常常語重心長地對幹部們說:“當幹部的,工作要深入,作風要樸實,要關心社員的生活和疾苦,不要當幹部老爺,要當群眾的勤務員。”

離開家鄉前,彭德懷殷切叮囑當地幹部,要好好地發揚黨的實事求是、聯繫群眾的優良作風,要求努力保持黨和群眾的魚水關係;並鄭重地對家鄉的幹部、群眾規定了一個極有針對性、具體基本的“十不準”的“約法三章”:即今後再不準搞瞎指揮,不準搞浮誇,不準說假話,不準搞強迫命令,不準打人罵人,不準剋扣社員口糧,不準拆毀社員的房屋,不準亂伐山林,不準挖社員的祖墳,不準斷社員的煙火。

一枝一葉總關情,這些舉措和要求,包含著彭德懷愛護人民、服務人民、一切為了人民的真摯情感。他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的根本宗旨,具體貫徹於實際工作和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中,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中,對於糾正“五風”,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凝聚人心,扭轉經濟困難的局面,具有重大的促進作用。

回京後,彭德懷如實向黨中央和毛澤東反映了問題。在1959年的廬山會議上,他先後七次在小組會上發言,反映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於7月14日給毛澤東寫去一封信,在會上產生巨大影響。

鄧小平外出視察總要事先約法三章

不管是在我們國家處於建設時期的20世紀五六十年代,還是改革開放新時期;不管是到落後地區,還是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鄧小平每次外出視察,事先總是一再向地方提出體恤民情、廉潔奉公的“約法三章”:不要影響群眾;不搞特殊化;輕車簡從,不要搞前呼後擁的陪同。在吃飯方面,每到一地,鄧小平也都事先聲明,不要當地幹部陪吃陪喝。飯菜也很簡單,一般每頓飯是四菜一湯。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1979年7月,鄧小平在安徽黃山白鵝嶺與黃山調頻電視轉播臺工作人員合影。

1979年7月,復出不久的鄧小平在安徽視察期間,其中有一項行程是安排鄧小平登黃山。當時正值黃山旅遊的高峰期,登山之前,鄧小平就對陪同的安徽省委書記萬里提出“三不準”:“第一,不準妨礙群眾遊覽;第二,不準省委同志來陪;第三,不準搞特殊化。”

儘管鄧小平再三叮嚀,跟隨鄧小平前後的保衛人員為安全起見,還是想悄悄地控制一下人數。鄧小平發覺以後,十分嚴肅地說:“要讓群眾上山,不要搞得戒備森嚴。”

鄧小平在黃山的“三不準”,充分體現了共產黨人親民、愛民的公僕意識。

葉劍英回鄉約法三章

新中國成立之後,葉劍英曾先後三次公開回到闊別多年的家鄉廣東省梅縣。

1953年,時任中共華南分局書記兼廣東省主席葉劍英第一次回鄉走訪。這次回鄉主要是瞭解各地對糧、油、布實行統購統銷的準備工作和群眾的意見、要求,在梅縣停留了一天半;第二次回鄉,是在1971年,葉劍英出差從福建到廣州順道,坐飛機到興寧機場,坐車於次日下午抵達梅縣後,只停留了25 個小時;第三次回鄉,則是在1980年 5月13日至17日,83歲的葉劍英攜葉選平、葉選寧、葉選廉等十來位家人專程回鄉。

葉劍英深受客家文化薰陶,他喜歡客家美食如味酵粄、炒番薯葉、芫荽豬肉湯等,喜歡廣東漢劇、客家山歌,他每次回鄉,不忘視察母校、探訪舊居、看望鄉鄰親友、參拜父母的墓地,是個念舊追遠重情義的典型客家人。

葉劍英的每次回鄉,都是身居高位的他與老百姓的一次親密接觸、是對黨和國家各項政策措施在最基層的深入調研,也是一次共產黨人崇高品質的生動展示。

1953年葉劍英首次回鄉時,是自帶被蓋、行軍床、糧食、炊具,曾在鬆口橫山西碼頭停船、做飯、歇夜。他不但聽取梅縣、丙村區的工作情況彙報,還摸黑走訪群眾,親自到鬆口圩鎮走訪布店、國營糧店、油鹽京什店。

1971年葉劍英再度回鄉期間,他馬不停蹄地視察了興寧合水水庫、龍北鋼鐵廠、四望嶂煤礦、梅西水庫、東山中學、雁洋公社雁上大隊等,其中,1月7日天剛矇矇亮,他就獨自去東門塘菜市,仔細詢問肉菜價格和糧價。

1980年,葉劍英帶著子女專程回一趟故鄉梅縣。故鄉的群眾聞訊後十分高興,準備好好地接待這位功勳卓著的革命老帥。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1980年5月,葉劍英在梅縣舊居同親友一起品嚐家鄉的客家菜。右二為習仲勳。

然而,葉劍英也早有準備。在回梅縣之前,剛到廣州,他就嚴肅認真地給地委定下規矩,並叫人傳達下去,這一規矩即“約法三章”:一是不要驚動群眾,不搞迎來送往;二是不鋪張浪費,不準宴會請客,吃家鄉飯菜且只吃三菜一湯;三是不準送禮饋贈。

到了梅縣,吃第一頓飯時,負責接待的同志覺得飯菜太簡單了很過意不去,便好心好意多安排了幾道家鄉菜,請葉劍英品嚐。葉劍英走近飯桌一看,超過了他原先的規定,於是堅持把多餘的菜品端走之後,他才入座就餐。

半個多世紀以來他首次在舊居用餐,也只是簡單飯菜……回到家鄉村裡那天,葉劍英事先就對工作人員專門交代,一定不要給家鄉的群眾增添負擔,大家都從地委招待所自帶乾糧。中午吃飯時,葉劍英決定,也請家鄉的親友吃三菜一湯。於是,做了三個地道的客家菜:一盤梅菜燜豬肉,一盤釀豆腐,一盤炒番薯葉,一盆丸子湯。葉劍英與親友們同坐一桌,邊吃邊聊,親密無間。他的隨行人員吃的都是從地委招待所自帶的簡單幹糧。家鄉的人民群眾不僅目睹了德高望重卻平易近人的開國元帥的超凡風采,更領略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質樸清廉的優秀作風。

譚震林深入基層視察“三不準”

新中國成立後,譚震林長期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他經常到下面視察,瞭解基層情況。每次動身前,他都要“約法三章”:不準搞迎送,不準搞接風洗塵,不準隨從人員購買內部物品等。

這個“三不準”原則和規矩,譚震林不管走到哪裡,都一律嚴格執行。

譚震林是湖南攸縣人,有時家鄉有人帶些豆腐乳、辣椒、醃姜之類的特產送給他。他總是告訴家鄉人不要帶東西,推脫不掉的就堅持付錢。一次,攸縣物資局的工作人員來京,給他帶了一小桶菜油、一袋大米,他不僅付了錢,還在後來到攸縣考察時,當面批評了物資局長,強調以後不要再送東西給他。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譚震林

譚震林不僅嚴格要求自己,而且也同樣嚴格要求子女親屬,絕不容許子女親屬利用他的威望拉關係、走後門、搞特殊。1949年,他的胞弟找他借公款做生意,他嚴厲地說:“我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主席,不是譚家祠堂的主席。我要為國家、為廣大人民群眾辦公事,而不能為自己的家、為自己的兄弟辦私事。”

三年困難時期,譚震林聽說家鄉有親友向組織伸手要物資,便立即給攸縣縣委寫信:“有人利用我的名義,向你們要東西,批供應物資,這種行為是犯法的。你們必須立即制止!不管他是誰,也不管他有什麼特殊需要,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制度,誰都無權違反國家制度批東西給任何人。”

譚震林去世後,孩子們打開他的衣櫥,竟然找不到一件滿意的衣服為他穿戴,幾乎所有的內衣都是縫補過的,只好臨時買了一塊普通的白棉布,趕做了一套內衣。

彭真1986年回鄉約法三章始成行

彭真在經歷了“文化大革命”那場災難之後,於1979年春天再度復出,進入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行列。復出後的彭真把相當大的精力用在了法制建設上。

1986年5月底,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彭真到山西視察工作期間順便又一次回鄉。這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誣陷迫害、在黨中央正式為他平反昭雪後的第一次回鄉。

臨汾地委書記杜五安專程從臨汾趕到太原,代表家鄉人民來請委員長回去看看家鄉的變化。

杜五安對彭真說:“您不回去看看,就違了家鄉父老和基層幹部的心意,大家會對您有意見的,我回去也不好交代哩!”

老一輩革命家“約法三章”的背後深意:堅決不搞特殊化

◆彭真1986年視察侯馬市農村。

彭真說:“你是‘父母官’,又代表鄉親們的意見,不依你們,我就得罪家鄉人啦!”

但是,針對這次順路回鄉,彭真立即就同山西省委書記李立功和杜五安等同志訂了個“約法三章”。

“一、不要預先告訴大家說我回去,免得影響大家的工作和生產;二、不要組織人看望我,我是回去探親的,應當我去看望大家;三、我是順路探親,不在侯馬住宿了,當天就走,我想在火車上請親友們吃頓飯,飯錢我出。端正黨風,我們要帶頭。”

緊接著,彭真專門強調指出:“你們同意這三條我就回去,不同意我就不回去。”

聽彭真這麼說,李立功、杜五安等笑著說:“都依著您。”

就這樣,彭真才於1986年5月31日下午回到了從上次回鄉闊別22年的家鄉——侯馬垤上村。

按理說,彭真委員長作為黨和國家領導人,17歲辭別家鄉走上職業革命家的道路,為人民出生入死,一別家鄉幾十年,正好又趕上到山西視察,回家鄉看看本屬理所當然,無須有太多的規矩和講究,但他卻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率先垂範,考慮到自己回家鄉可能帶來的影響。為了不打擾當地群眾,不給基層增加負擔,硬要和地方領導同志訂個“約法三章”才同意成行,這充分體現了他作為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嚴於律己、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和樸實無華、真切愛民的作風,值得當今黨員領導幹部學習。同樣是下基層,彭真委員長要“約法三章”,主張不事前打招呼,不要組織人來看望,更不要當地政府來接待,這著實難能可貴,令人敬佩。

維權支持:河北冀能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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