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為餐飲單位、商超、藥店營業“約法三章”

新邵:為餐飲單位、商超、藥店營業“約法三章”

工作人員在藥店宣講政策,檢查落實情況。

紅網時刻2月13日訊(通訊員 肖振華)2月12日,新邵縣市場監管局繼續對轄區內餐飲單位、商超、藥店進行巡查,確保這些經營單位有序開業,經營與疫情防控兩不誤。

新邵縣市場監管局明確,餐飲單位、商超、藥店一律必須做到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每日測量體溫、全面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嚴格進入營業場所的顧客體溫檢測要求;設置入場佩戴口罩的醒目標識,對未佩戴口罩進入經營場所者進行勸阻。同時,鄉鎮餐飲原則上關停,尚在營業中的餐飲店一律不得接待聚集性用餐,只可使用餐盒、食品袋等“拎包即走”或預約送餐的形式提供餐飲服務。藥店必須嚴格發熱、咳嗽類藥物顧客信息實名制登記。未達到上述要求的,一律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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