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發?

洪爺33344611


問題: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發?



作為一個曾經的人力資源工作者,十分願意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如下:

一、教師“中人”概念

“中人”概念,系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產生的一個專用名詞;教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中人”也是屬於事業單位“中人”範疇。

2014年10月,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至此,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宣告實現並軌,消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化。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節點,2014年10月前後參加工作、退休的,分化為“老人、中人、新人”三個群體。



(一)“老人”,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並退休的,稱為“老人”,執行原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工作年限計發退休費辦法計發養老金;

(二)“中人”,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後退休的,稱為“中人”;其中,於2014年10月~2024年10月期間退休的,設定一個10年過渡期政策,實行“限高保低”的新、老養老金綜合計發辦法。

2014年10月~現時退休的教師“中人”,退休時仍然執行原機關事業單位計發退休費辦法計發養老金,按照2014年10月前的原工資額基數計發;

對於應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於2014年10月較大幅度調升的工資,並未計入養老金計發基數,預計在設定的10年過渡期內,按“限高保低”的新、老養老金綜合計發辦法消化解決;

省級層面上,四川省率先全面啟動,進展中因情況複雜程度超過預期難度而叫停;地市級層面上,也是僅有少數啟動,現在全國各地,進展速度不一。

(三)“新人”,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以後參加工作並退休的,稱為“新人”,實行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



二、養老金計發辦法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的養老金計發公式如下: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x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退休195、55歲退休170、60歲退休139])

三、機關事業單位原退休費計發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原退休費計發辦法:

為退休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額,按工作年限計發: 35年以上的90%; 30年以上的85%; 20年以上的80%; 10年以上的7O%; 不足10年的50%計發。


z山海


教師“中人"退休之後,養老金到底是怎樣計發的呢?很多人不清楚

我們今天一起來看一下關於養老金的那些事,2019年開始社保改革,對於教師中人來說,退休之後的養老金到底是怎麼計算的呢?為此小編專門諮詢了相關的社保專家,專家給出了這樣的答案,給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中人改革

作為退休“中人"教師,自2014年10月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以後,由於正式養老金計算在視同繳費指數、工資增長率、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計算參數等諸多方面的複雜性,使得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一直沒有理順和發放,致使各地陸續退休的人員都統一按照2014年9月的工資標準在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可以叫是臨時生活費

第二:中人養老金

“中人"養老金巳經兌現的地方,教師“中人"退休時,其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組成,對於中人,因為改革前是沒有繳納社保的,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儲存額是很少的,為了保證退休後的待遇較改革前不會有明顯下降,國家特地設立了10年過渡期,這期間退休的“中人”養老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而2024年10月開始退休的人員都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第三:計算方式

如果用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用新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待遇更高時,就按照老辦法計算的待遇發放,如果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待遇比老辦法計算的更高時,在發放老辦法待遇的基礎上,對新辦法計算高出部分的待遇用10年過渡期的調節金進行調節,即每過渡一年發放多出部分的10%、過渡兩年發放多出部分的20%,依次類推,一直到2024年發放多出部分的100%,使教師“中人"的退休金不會比“老人"的少

第四:退休金

從2014年之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時間並不是很長,所以說自己退休金的待遇並不會,因為這個雙軌制並軌以後影響多少,因為你絕大多數公民都是按照以前原有事業單位的這種工齡來計算的,所以說自己的退休金來講應該是比較高的,2014年之後養老金的計算,就根據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還有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等各方面的原因來計算了,所以說按照這個來計算自己養老金待遇的話,適當的會減少自己養老金的一個水平

最後,總體上講,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計算方式和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退休是一樣的,退休教師的退休金,應該來說要高於絕大多數企業人員的退休待遇,不管是什麼,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公教師網


2015年10月1日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的人員養老金進行全面並軌,教師是事業編制也在其中。

根據國務院國發(2015)2號及人社部胡曉義副部長對文件的解釋:2015年9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2015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間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為“中人”。“中人”實行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期10年。

目前退休“中人”養老金有兩種計發方法。

一,老辦法

按照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工資標準,即薪級工資,崗位工資,工作津貼,生活補貼按比例發放。

沒有落實過渡性養老金的地區普遍實行老辦法計發。

二,過渡性辦法

按照個人實際退休時的工資標準,即薪級工資,崗位工作,工作津貼,生活補貼,個人帳戶,職業年金按比例發放。

已落實過渡性養老金的地區實行過渡性養老金計發。

注:中人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發表在本人頭條號上。


龍泉居士abc


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應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從單位,個人養老金,職業年金中按新,老辦法的計算公式計算計發。各省區有區別,計算的養老金不相同。

中人教師養老金待遇由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及其它待遇組成。

中人教師是指2014年10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

日止期間退休的教師。

中人教師退休養老金計發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政策。

新辦法結果低於老辦法結果,按老辦法結果執行。〈保低〉

新辦法結果比老辦法結果高,高出部份按退休時的過渡年限第一年發超出部份的10%,第二年20%,類推至2024年9月30日發100%。如2018年退休發40%。〈限高〉

中人教師退休養老金接新辦法計算受下列因素影響:

1,個人繳存養老金多少,個人繳存養老金的年限。

2,單位繳存養老金多少,繳存年限。

3,個人,單位繳存職業年金多少。

4,教師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全省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數。

5,教師退休時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對應各省規定的工資指數〉

6,教師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對應各省規定的指數〉

7,教師退休時上級部門認定的教齡年限。〈減去實際繳費年限,等於視同繳費年限〉

8,新辦法執行後,國家規定增加的退休養老金。

影響老辦法〈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計算辦法〉的因素:〈以退休教師2014年9月30日〉

一,退休教師職稱,職務。

二,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提高10%。

三,規定享受的退休工資計發比例。

四,規定享受的各種津補貼。

多省區已經執行了教師中人養老金計發新辦法,還有部份省區正在實施中,相信在2019年會全部落實到位!





洪爺33344611


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計算方式和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退休是一樣的。

在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對於在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就是俗稱的“中人”來說,養老保險的計算方式就和之前不一樣了。

改革之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是根據工齡長短按照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發放的,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而改革以後,機關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方式則是和企業人員一樣,按照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

不過對於中人,因為改革前是沒有繳納社保的,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儲存額是很少的,為了保證退休後的待遇較改革前不會有明顯下降,國家特地設立了10年過渡期(從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這期間退休的“中人”養老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而2024年10月開始退休的人員都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不過新辦法中的涉及的許多參數需要國家進行統一核算,這部分參數於2017年下半年才計算出來並下發到各省,而後各省根據國家的參數再計算本地的相關參數,這就導致了“中人”遲遲無法領到實際應該領取的養老金,而是一直按照2014年9月的工資預發養老金。

2018年開始,江西、陝西、山東等省份已經陸陸續續核算清楚“中人”的養老金,相信2019年更多省份的“中人”都能夠拿到自己應該拿到的那筆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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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發?其實這也是一個老問題,不僅是現在退休的教師,凡是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所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都非常關心。

第一,退休教師中人養老金包含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方面。

按照《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精神,機關事業單位,包括公立學校的教師都屬於改革的範圍,凡是在決定出臺前參加工作,決定實施後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本著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除了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第二,退休教師中人的基礎養老金。

教師中人,實際就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後退休的教師,那麼養老金計算方法,除了和企業職工一樣,除了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有過度性養老金。目前對於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比較統一的,即退休前一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工資之和的平均值,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由於二者的平均值是固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越高,也就是退休教師的工齡越長,基礎養老金就越高。

第三,退休教師中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也是比較統一和固定的,主要是根據個人賬戶總額來除以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教師退休年齡如果是60週歲的,計發月數為139個月,55週歲退休為170個月。這裡主要看個人賬戶的多少,個人賬戶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會越高。但是由由於退休教師中人的繳費時間不長,那麼個人賬戶部分除了實際繳費以外,視同繳費年限也是可折算計算個人賬戶資金的。

第四,退休教師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部分,這個計算是比較複雜的,各地計算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是主要還是根據個人在職時教師的技術職稱、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來計算。總體思路還是工齡越長的人,過渡性養老金就會越高。過渡性養老金實際上是一種新老制度的銜接措施,主要目的是確保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水平不會低於按照老制度退休教師的養老金水平。

綜上所述,退休教師中人的養老金計算,其實和機關事業單位其他有正式編制人員的計算方式是一樣,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


幫兄愛唱歌


樓主你好,教師是屬於事業編制人員,那麼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10月份以後,也開始正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那麼在2014年10月份以後到2024年9月份之前這10年期間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我們稱之為是事業單位的中人,那麼事業單位中人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上面確實是有些複雜的。

因為事業單位的中人,他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將採用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取高補低的原則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並且在這10年當中退休的事業單位中人還出臺了過渡性養老金給予事業單位中人的一個補償措施。

所以說事業單位的中人包括老師,那麼在計算自己退休金的過程中,是要根據新辦法和好辦法的原則來進行。當然,自己如果說採用新辦法獲得退休金高,那麼將採用新辦法計算自己的退休金,如果說採用老辦法的退休金高,那麼就採用老辦法來計算退休金,並且還可以獲得一份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這個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就是補償自己,退休以後所獲得退休金和這種退休老人退休金的不足的一個問題。


懂社保


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就應該按照老辦法發放!或者說就不應該有“中人”!!

為什麼這樣說呢?當然有道理支持了!

  • “人”越多越難辦!自從2014年養老保險“並軌”以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把本來都一樣的人,分成了三種人:臨界點之前退休的叫“老人”,臨界點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叫“中人”,臨界點之後參加工作的就是“新人”。稍微不小心,就弄不清楚自己是什麼“人”了,而且,又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辦法”。這個“過渡辦法”是什麼意思?我是不知道。特別是所謂的“中人”,這個養老金到底應該怎麼辦,到什麼時候能弄清楚,現在,可能很多的地方的人還是一頭霧水,糊里糊塗!
  • 我覺得,就不應該設置一個“中人”。完全可以這樣做:凡是臨界點之前參加工作的,無論什麼時候退休,一律按照老辦法發放養老金。如果這樣的話,一方面,事情很好辦,直接按照以往的辦法發放不就行了嗎?另一方面,無論是發放100%的養老金,還是90%的養老金,它都不要算來算去還是算不清楚了,弄得“中人”盼來盼去盼不著實際的養老金,還把計算養老金的工作人員弄得焦頭爛額(︶︿︶)=凸。如果沒有“中人”的話,可能根本就不會有這些事情了。
  • 為什麼設置一個“中人”呢?估計應該是有一些人反對吧。首先,企業職工可能不願意。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有“中人”,現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完全是按照企業的照搬過來的。不這樣做不行嗎?設計改革制度時,可能已經想到了吧。企業都這樣子做,為什麼事業單位不能這樣呢?其次,估計應該是財政不想繼續負擔退休之後人員的工資了吧。因為,這些人的工資,如果按照老辦法發放退休金的話,財政的負擔的確很重。把一大批“中人”的養老金推向社會養老保險結構,地方財政是不是可以減輕負擔了呢?答案是非常清楚的。
  • 其實財政會越來越好的,應該能夠負擔起退休教師的養老金的。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社會上的物質財富越來越豐富,越來越充裕。怎麼可能差這些退休教師的一點養老金呢?
  • 到現在為止,一些“中人”已經白髮蒼蒼了,還沒有看到自己的實際養老金。到什麼時候是個頭呢?許多的網友講,自己馬上就要不行了,依然不見完整的養老金,還能等到嗎?

因此說,當初或許就不該有這個“中人”,直接按照老辦法發養老金,哪裡還會有這樣的事情呢?


中小學教育者


作為退休“中人"教師,自2014年10月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以後,由於正式養老金計算在視同繳費指數、工資增長率、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計算參數等諸多方面的複雜性,使得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一直沒有理順和發放,致使各地陸續退休的人員都統一按照2014年9月的工資標準在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可以叫是臨時生活費。

由此可見,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發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答:

一、如果“中人"正式養老金仍未理順的地方,作為教師退休“中人",會和其他退休中人一樣,仍然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資標準來計算預發養老金,等到正式養老金理順、兌現後,按照本人的養老金標準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逐月進行補差,不會少一分一釐;

二、“中人"養老金巳經兌現的地方,教師“中人"退休時,其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組成。

大家知道,為了使“中人"養老金不減少、不吃虧,國家對“中人”改革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與正式繳費年限加在一起計算退休時的養老金。並設立了10年過渡期,即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對在10年過渡期內退休的教師“中人"的養老金釆取新、老兩種辦法來對比計算。

如果用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用新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待遇更高時,就按照老辦法計算的待遇發放; 如果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待遇比老辦法計算的更高時,在發放老辦法待遇的基礎上,對新辦法計算高出部分的待遇用10年過渡期的調節金進行調節,即每過渡一年發放多出部分的10%、過渡兩年發放多出部分的20%,依次類推,一直到2024年發放多出部分的100%。使教師“中人"的退休金不會比“老人"的少。

以上就是教師“中人"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葉公來幫忙


目前,多數地區中人的養老金沒理順,暫時按照2014年九月份的標準預發養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教師中人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發呢?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人員,所以,教師中人也就是事業單位中人,如果你是現在退休的話,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中人計發政策還沒理順,所以,還領不到真正的養老金,現在領的是預發養老金。

眾所周知,從2014年10月1號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開始繳費,同時,養老金的計發也發生變化。

為了確保平穩過渡,把退休人員分為了三類人,分別是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影響不大,最特殊的是中人。

對於中人的養老金計劃政策是,實行新舊辦法對比的方法,並且設置了十年的過渡期。

也就是說,對於退休中人,如果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就按照老辦法來計算,如果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那麼就實行十年過渡期的政策,第一年發放高出養老金的10%,第二年發放20%,第三年發放30%,到今年也是2019年發放50%,一直到2024年發放100%。

此後,過渡期就結束了,中人按照新辦法計算,也就是分別計算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由於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政策涉及面比較廣,數據比較複雜,政策遲遲沒有出臺,所以,對於中人的真正養老金的計發還是沒有到位,現在只有江蘇無錫等極個別地區發放了真正的養老金,四川啟動過但後來暫停了,因為引發爭議。

所以現在多數退休中人領取的是以2014年九月份為標準計發的養老金,比真正的養老金是要一些的,所以很多人呼籲能夠儘快讓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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