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故意隱瞞親屬“涉湖北”旅居史,1人被立案偵查

昨日下午,平江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將對我縣加義鎮張某邦故意隱瞞其親屬張某、陳某勇“涉湖北”旅居史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1月27日張某、陳某勇從長沙出發,駕車到加義鎮孃家探親。張某曾有過“涉湖北”旅居史,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在加義鎮居住的5天期間,當地社區工作人員3次上門要求張某的父親張某邦申報家中是否有“涉湖北”人員,但張某邦並未申報。在此期間,女兒、女婿多次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導致多人被集中隔離,對該縣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對張某邦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開始受案調查。


疫情面前,任何隱瞞實情、自欺欺人的行為都是對自己對他人的極端不負責任,增加了疫情傳播、擴散的風險。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已進入二次傳播的風險期,廣大群眾一定要按照“十個一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自覺遵守,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十個一律”措施


1

全縣所有村(社區)、屋場(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實行嚴格管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2

全縣範圍內縣、鎮、村、屋場設立的硬質物理隔斷一律立即取消(挖路阻斷的一律立即恢復)。


3

村(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隔離。


4

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的縣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有故意隱瞞不報或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者,依法追究責任。


5

凡進入農集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店、車站等公共場所的人員一律落實查體溫、查身份證、查口罩“三查”要求;不合要求者嚴禁入內。


6

聚眾賭博者,一律拘留;賭博用具,現場銷燬。


7

喜憂二事一律停辦。


8

涉湖北人員、確診病例與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及一般接觸者一律不準出門;相關生活如有需求,由“三包一”責任人幫助到位。


9

村(居)民如確須外出,一律佩戴口罩出行。


10

全縣行政事業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全體共產黨員要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帶頭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親屬,服從執行中央省市縣各項規定與指令;如有違反,一律從重從嚴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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