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文|大翎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英國作家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月亮與六便士》,全書既沒有出現月亮,也沒有出現六便士。作者毛姆信手捏來的書名卻恰恰指出了理想與現實的主題。

閱讀時,我全程眉頭緊皺。如果遇見書中主人公思特里克蘭德——這個為了畫畫而拋家棄子,傷害朋友,破壞別人家庭,最後兩眼失明仍在孤島作畫的男人,我會怎麼樣?

我會因為無法理解他的奇葩行徑而對他嗤之以鼻嗎?還是會因為他的勇敢與無畏而嫉妒得要命?反正我做不了毛姆,不可能像他那樣,心平氣和地欣賞並記錄這個不可思議的靈魂。

事實上,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中的褒貶傾向,很是明顯。雖然他一直不肯跳到前臺講大道理,說啥都點到即止,但仍掩蓋不住他對激情燃燒的藝術家流露讚美之情。

書中,思特里克蘭德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的方式,結束了他的一生,甚至在臨終前把自己最偉大的畫作付之一炬。而直到書的結尾,文明社會的那些人,仍在道貌岸然地評斷他。

毛姆說:“作家更關心的是瞭解人性,而不是判斷人性。”顯然,他已把那些道貌岸然批判別人的人,當作是一種庸俗。而他自己則彷彿為了滿足為理想出逃一次的願望,在畫家高更的原型基礎上,虛擬了一個不討讀者歡心,他卻甚是喜歡的“壞男人”角色。

但縱觀整部作品,這並不是一個追夢人如何歷經艱險實現輝煌的勵志故事。相反,主人公思特里克蘭德追逐的更像是一場噩運。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他的前半生,擁有讓人羨慕的一切。作為一名證券經紀人,有著豐厚的收入、迷人的妻子、一對聰慧可愛的兒女。作為旁觀者,毛姆這樣寫道:“最後,這對夫婦會過上有尊嚴、富裕的退休生活,受到子孫後代的愛戴。”

可是,思特里克蘭德毀了這一切。他說:“我告訴你我必須要畫畫,我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一個人落到水裡,他如何游泳,姿勢好看難看根本沒有關係,他必須掙扎出水,否則就會被淹死。”

不畫畫就像被水淹死?這該怎麼理解?

如果說天上的月亮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地上的六便士是垂手可得的現實,那麼沒有面包會無法生存,沒有理想會溺水而亡嗎?

我一直以為,月亮與六便士應該是相互相生,相依相偎的,因為沒有誰能完完全全一直抬頭看月亮,而絲毫不顧腳底踩到六便士的聲響,但毛姆筆下的思特里克蘭德卻讓我對理想與現實的關係產生了深深的懷疑。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年少時我們都曾有過夢想,或許是立志當一名科學家、作家、宇航員、醫生……又或許是創造某樣東西,改善某種現狀……甚至夢想著為人類社會做出巨大的貢獻。

然而,當年輕的我們面對活生生的社會現實時,不得不考慮的首要問題是:如何生存。

榮格認為,每個人在青年時期想要在社會取得成績就要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可能是不得不限制自己去做一些不喜歡的事情,比如為了生存,我們必須頂著枯燥和厭煩上班打卡、加班出差、下班應酬……

而活到40歲的思特里克蘭德不再是青少年,他摸摸自己的口袋,覺得已經賺了不少六便士。此刻,面對週而復始的每一天,擺在他面前的問題是:如何生活。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對於思特里克蘭德想要逃離現實,追逐夢想的心理,我相信大多數讀者是能夠理解的。我們不理解的是,為了畫畫這個夢想,有必要付出這麼大代價嗎?有必要放棄現實中的一切,包括親情、愛情、友情,甚至連自己最基本的物質生活都無法保障?

在讀者眼裡,思特里克蘭德肯定是自私的,甚至泯滅人性。書中的“我”問他:“難道你不愛你的孩子們嗎?”他說:“我對他們沒有特殊感情。”“我”再問他:“難道你連愛情都不需要嗎?”他說:“愛情只會干擾我畫畫。”這樣的人,失去了一切社會屬性,不可能討人喜歡。

然而,我越是不喜歡他,心裡就越對他心生嫉妒。毫無疑問,思特里克蘭德是現實生活的背叛者,而他背叛的根源,書中是這麼解釋的:“心裡有一種力量迫使他不得不這麼做。”

這種“力量”已經超出了我的認知範疇,因為人世間的大多數靈魂都會對井然有序的現實幸福(比如思特里克蘭德的前半生)有著超乎想象的狂熱追捧。但思特里克蘭德心裡的這種力量已經大於任何現實生活所帶來的幸福,甚至大到可以讓夢想成為如“生存”般迫切的需求。

而這正是思特里克蘭德與我們的不同之處。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為何我的內心深處會對他產生不可言狀的嫉妒?因為我無法像他那樣,如此服從被夢想俘虜的噩運。在滿地的六便士面前,我選擇了生存,逃向了所謂的“安穩”與“幸福”。久而久之,我已不記得上一次抬頭看月亮是什麼時候了。那些曾經拋向天空的激情與澎湃,在日復一日的消磨中,只剩下“兒時夢想”的記憶標籤。

毛姆的這本《月亮與六便士》如同一束閃電,擊中了我的眉頭,一種慚愧又嫉妒的情緒一直讓它無法舒展。我所受到的打擊不再是“為了理想何必付出這麼大”,而是“我究竟能為理想付出多少。”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自己安穩幸福的一生總缺點什麼,血液中總有一種蠢蠢欲動的召喚,彷彿遠處有一匹烈馬對著我們呼嘯。思特里克蘭德用他40歲之後的餘生奮力追趕,最終追上了這匹烈馬。而我們,又在等什麼呢?

很喜歡毛姆在書中的一段夾敘夾議:“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裡,淡薄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活著的意義,人生幸福與否,從來都不是取決於世俗的目光。我們不必非得像思特里克蘭德那樣,放棄一切去追逐天上縹緲如煙的月亮。

但最起碼,我們要在有能力為理想付出代價的時候,全情投入,拼盡全力。這樣,到我們年老色衰之際,才會無悔於自己的人生。

我是愛讀書的大翎,關注我的頭條號,一起來探討讀書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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