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吳江:出臺應對疫情“惠企十八條”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汪宏勝 通訊員勞曉飛)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出臺《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十八條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悉,《意見》支持對象面向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3個月。中央、省、蘇州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吳江遵照執行。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蘇州吳江:出臺應對疫情“惠企十八條”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根據蘇“惠”十條,吳江《意見》進一步“加碼”,融合了本地實際。十八條政策涉及加大金融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激發企業活力、優化政務服務等四個方面的支持舉措,全部明確到責任單位,每一條都出實招、見真章,旨在“快準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健康發展,降低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將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抽貸、斷貸、壓貸;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並簡化外匯辦理手續。

  穩定職工隊伍方面,將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緩繳社會保險費,支持企業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企業2月、3月應繳社會保險費繳費期可延長至3月25日(正常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業務的企業,其他同類企業可參照),延緩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正常享受;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按照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激發企業活力方面,將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延期交納稅款;加強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已發放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支持其他企業通過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加強外貿支持,對投保進出口信用險的中小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在出口中遭受損失的,經投保公司核實且賠付的,按保費的50%標準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參加蘇州統保平臺的不在此列);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爭取力度。據悉,為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蘇州汾湖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月3日,發佈了《關於減免租金的告知書》,為租賃汾湖國有和集體資產的各類生產主體和入駐企業減輕負擔,協助企業做好疫情防護工作,共克時艱。經初步測算,本次租金減免政策共惠及汾湖區內企業(商戶)581戶,合計減免租金800餘萬元。

  優化政務服務方面,將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提供更多“雪中送炭”“特事特辦”服務;簡化審批流程,優化資源配置,對新落地或技改生產防控疫情急需物資的項目可實行備案制;開設通關綠色通道,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加大法律援助,因疫情原因,導致出口企業與國外商家發生合同糾紛而開展法律訴訟的,對產生的律師費、翻譯費等給予100%的補助,每家最高補助20萬元。據瞭解,吳江海關現已全面推行“網上通關”,採取網上辦、掌上辦、微信辦、電話辦等多種方式開展通關業務,並啟動24小時預約加班服務,減少非必需的現場辦理和人員聚集;同時開闢了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確保捐贈物資第一時間通關。吳江區行政審也表示:在未來三個月內,將為企業提供“綠色服務”“減證服務”“容缺服務”“代辦服務”“簡政服務”“網上服務”“聯動服務”“無疆服務”等硬核“八條”服務內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項目審批服務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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