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家,除了韓非之外,還有哪些重要的代表人物?有何貢獻?

洪浩江蘇南通


法家是古代歷史上提倡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提倡積極入世,以富國強兵為己任,以振興國家為核心。法家代表人物存在於不同的朝代,如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有管仲、商鞅、韓非,宋朝的王安石等等。在此選擇管仲和王安石兩人的變法案例給以回答。

一、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今安徽潁上縣人,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在齊國齊桓公統治時期(公元前685年)擔任國相。他的思想有別於儒家以德治國的思想,主張以法治國,上下貴賤都要守法,以法辦事。他還重視發展經濟,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意思是國家經濟豐厚,百姓豐衣足食,才能知法守法,社會才能安定。他還主張尊重民意,“順民心為本”,“政之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這種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以民為本的思想對後代影響很大。

管仲根據當時春秋諸侯紛爭四起的形勢,對齊國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國家行政區劃方面,把國都劃分為六個工商鄉和十五個士鄉,共二十一個鄉,便於行政機構的層級管理。在經濟方面,通過減少稅收,鼓勵增加人口的生育水平,提高齊國的總體人口數量。對鹽商等富人加以重稅,限制貧富的差距。在軍隊方面,管仲強調寓兵於農,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實行居民服兵役。類似現代的農墾兵團建制,閒時訓練,戰事時出征。這樣既解決了糧食貯備,又提高了士兵戰鬥力。

管仲任職期間,在齊桓公的支持下力推改革舉措,落實富國強兵戰略,改變了齊國的落後面貌,使齊國一舉成為“春秋五霸”之首,強盛期約有250年,在春秋時期是一流的強國。

當時魯國的孔子就稱讚管仲說:“管仲輔助齊桓公做諸侯霸主,一匡天下”。由此評價,可見管仲對齊國的巨大貢獻。

二、王安石(1021年-1086年),今江西臨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宋神宗趙頊統治時期,這位少年皇帝面對北宋國土,常常受制於北方少數民族的遼、西夏、吐蕃等政權的侵擾,極願富國強兵,誓言要改變國家積貧積弱的局面。於是發掘棟樑之才心切,將時任江寧知府的王安石調入中央,力圖革除北宋存在的積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國強兵。

王安石當時雖身處地方官,卻憂國憂民。面對北宋長期重文輕武,導致國力衰退,國庫空虛,疆土還時常受到周邊小國的欺凌。王安石立志要為國家改變這一“積貧積弱”的現狀貢獻力量。當遇到宋神宗器重時,他立下宏願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激勵自己推動改革,實行變法,提升宋朝的國力,讓百姓過上好日子。1069年2月,宋神宗起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變法。

變法涉及方方面面,其主要內容有: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稅法、將兵法、保甲法,設置軍器監,還改革學校與科舉制度等,在神宗主持下,新法基本上得到推行。但到了1085年,支持變法的皇帝換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新任皇帝宋哲宗起用司馬光為相,新法全被廢除。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北宋政治危機為目的,涉及國家治理體系各個領域,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變法雖然短暫不徹底,又得罪了大地主階級的經濟利益而遭到反對,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

三、總 結

春秋時期齊國管仲輔佐齊桓公以法治國的成功案例,得益於齊桓公的大力支持,並提供了長時間的社會實踐,使國家富強,百姓生活受益。而北宋王安石變法,雖然改革體系龐大,措施細分,初心很好,但變法生不逢時,外族經常侵擾,皇帝更迭,君臣常換,改革政策沒有連貫性,所以國家很難發展強盛。雖然王安石變法失敗,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改革的先進思想,對於當時內憂外患的宋朝來說,無疑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祁連魯冰)


祁連魯冰


百家爭鳴的春秋時期,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社會劇烈動盪與重大變革的重要時期。儒、墨、道、法四家針對現實社會都提出了自己的救世主張。儒家的“以仁治國,克己復禮”,墨家的“兼愛非攻”,道家的“無為而治”,法家的“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法家除了韓非之外,還有如下重要的代表人物:

法家先驅管仲

早在公元前七世紀左右,管仲為齊國相,提出了“以法治國”的主張,他說:“威不兩錯,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措而已。”字裡行間充滿了對法治的信心。他憑藉“以法治國”的治國方略,使齊國大治,“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管仲不僅強調“以法治國”,同時也注意建設道德體系,使法治與道德教化相結合。他以“禮義廉恥”為最基本的道德規範體系,並且上升到關係國家存亡的地位,他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從管仲起,到韓非綜合法家思想提出“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歷時已數百年。在這期間,法家的思想不斷得到充實和發展,成為先秦最具代表性的法理學。  

法家思想的三派

法家思想在戰國時期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法家思想又分為三派。在歷史大劇《大秦帝國》中就有這三派的大佬級代表人物聚首的片段,他們就是以慎到為首的勢治派;以申不害為首的術治派;以商鞅為首的法治派。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勢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雖然法家思想分為 “勢”、“術”、“法”三派,但其實三派都是相輔相成,基礎都是法治,只不過側重點不同而已。

1.重“勢”的慎到,最哲學的法家人物,被歷史淹沒的偉大思想家

慎到(約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史稱慎子,諸子之一。戰國時期趙國邯鄲人。《史記》說他專攻“黃老之術”。齊宣王時曾長期在稷下講學,是稷下學宮中最具有影響的學者之一,是從道家中分出來的法家代表人物,為道法家創始人之一。

慎到於中華民族思想寶庫之貢獻,主要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主張“民一於君,事斷於法”。即百姓、百官聽從於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時必須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權也要集中於君主之手,各級官吏只要“以死守法”,百姓則要“以力役法”。

其二,慎到的法治思想重“勢”和君主的“無為而治”。 在強調法治的基礎上,慎到提出了“勢”的觀點,勢就是權勢、權威。他認為“法”與“勢”是相輔相成。勢是前提,法是手段。慎到認為:“大君任法而弗躬,則事斷於法矣”。

其三,一君之忠臣不若一國之能臣。慎到把法治條件下的君主馭人之術總結為兩條:一曰“尚法不尚賢”,二曰“君無事臣有事”。慎到反對“尚賢”而提倡“任能”。慎到堅持“不用忠臣”,不相信那種“空言忠心”的臣子。

著有《慎子》,而現存《慎子》只有七篇,很大一部分都失傳了。主張“勢”和“無為而治”,“勢”就是權勢,作為統治者必須要大權在握,能震懾朝野!權力在手,即使昏庸,大臣百姓也不得不順從;權力旁落,即使聖明,大臣百姓也很有可能不聽話。“無為而治”是從道家思想傳承而來,法家思想的“無為而治”就是說,國君負責權勢,掌控大局,不必事事親力親為,具體的工作得下面的大臣去做,以此也能充分調動群臣的積極性以及發揮他們的能力。

勢治派的核心其實就是,集大權於一身,通過掌握“勢”以達到變法和強國的目的。 反覆研讀慎到思想,深深認為,慎到為中華此後之歷史所忽略,實中華民族之一大損失,亦是中華文明此後落入“集權人治”政治窠臼的主要原因。慎到的“法治”與“人治”之論,“國君應無為而治”之說,“忠臣”與“能臣”之辯,實基於其對春秋戰國政治現實的深刻洞察,並建立在對儒的批評和對法、道的融合基礎之上,是中華歷史中至為偉大之思想建樹。

2.重“術”的申不害,最有心機的法家人物,公元前四世紀中國的政治哲學家

申不害,鄭國京邑人,戰國時期法家重要創始人之一,以“術”著稱,是“術治派”。公元前375年,韓國滅掉鄭國,遂成為韓人。

此時,各國變法運動風起雲湧,百家爭鳴,不變法就代表落後於別國,有被別國吞併的風險。公元前351年,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施變法。申不害在韓國改革變法,其實也是以慎到的“勢治”為基礎。相韓15年,也使得韓國的勢力確實大幅提升。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健全法制。申不害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即駕馭大臣的權術;提出“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申不害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度。申不害加強中央集權的方法就是收回韓國三大強族特權,摧毀城堡,讓財產充其國庫,這樣所有權利都在君主手上,也就不存在什麼國家動盪了。

其次,整肅官吏。“見功而與賞,因能而受官”,整頓官吏隊伍,加強對軍隊的考核與監督。然後整肅軍兵,將貴族私有軍隊收編為國家軍隊,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大大提高了韓國軍隊的戰鬥力。最後,土地問題。申不害曾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他鼓勵百姓多種糧食,開墾土地,他還重視手工業的發展,特別是兵器鑄造。《戰國策·韓策一》中就寫到:“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

經過申不害的改革,韓國果然國力強盛,政治穩定。韓國雖處於列強的包圍之中,但是能夠相安無事也是申不害的變法產生的結果。

申不害的“術”對於國君的能力要求就比較高,君主英明有才,國家就會興旺,如果君主昏庸無能,則很有可能天下大亂。所以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就衰落了。

3.重“法”的商鞅, 法家思想的實踐者李斯

熟悉春秋戰國歷史人都知道,秦國以法家為統治思想,在秦國法家有兩個重要的人物也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分別是商鞅和李斯。他們兩個有許多共同點,也有許多不同點,而且他們的不同點更為重要,也是決定了他們各自的人生命運。

他們都屬於權臣,是臣子中的翹楚,君王一人之下,百臣萬民之上。有言聽計從之君王寵愛,有一呼百應之屬下奔走,手握權柄,決斷大政;他們都為秦國的富強立下汗馬功勞,都受到君王無比的信任和寵愛,都在新君即位後以謀反罪被清算,一個被車裂,一個被腰斬,慘不忍睹。

商鞅與李斯的不同點也有很多:商鞅決定了秦國的崛起。而李斯見證了秦國的一統六國,為天下統一作出了貢獻。可以說沒有商鞅的變法,就沒有秦國的強大。沒有李斯秦國照樣可以統一六國。他們兩個的性格和志向不同。李斯原本只是一個在看守倉庫的小官。李斯看到這個糧倉的老鼠,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境遇,便決心改變自己的境遇,從而便有了他以後的各種各樣的人生境遇發生。商鞅則不同。,商鞅立志實現自己的宏圖大志,並沒有從個人的一個利益去考慮。這也就能夠理解商鞅最終以身殉法。而李斯就是更多是為了個人的一個利益而篡改秦始皇的遺囑,進而導致秦國的滅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商鞅是一個為理想而活著的人。李斯,這是一個為個人利益活著的人。看起來似乎李斯是更像是一個小人,一個投機者,不能成為國士。

1.商鞅

商鞅,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商鞅是戰國時期秦國國君秦孝公時期的權臣。秦孝公重用商鞅實行變法,並遷都咸陽,建立縣制行政,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不斷增進農業生產。對外,秦與楚和親,與韓訂約,聯齊、趙攻魏國都城安邑,拓地至洛水以東。自此,國力日強,為秦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的主要措施有:廢井田,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調動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保甲制度的推行強化了基層地方的治安聯保,不僅保證了社會秩序的穩定,也使秦國的賦稅、徭役、兵役政策落到了實處;以獎勵耕戰為核心的激勵制度打通了平民通向貴族的通道,取消了舊貴族的世襲特權;以推行縣製為核心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實施,強化了地方行政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為之後郡縣制在中國的推行特別是對於國家的統一奠定重要的基礎。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徹底的一次變法。不僅推動了秦國社會的發展,而且推動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權制轉型,為秦始皇建立大一統帝國奠定了基礎,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討論先秦法家思想,建議以兩部書入手:《韓非子》和《商君書》。《韓非子》的作者是韓非,沒有太大疑問;《商君書》的爭議比較大,但一般認為成書於戰國晚期至秦朝年間,雖說未必為商鞅原著,但確實反映了商鞅及其信徒的思想觀念。韓非和商鞅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前者是法家理論的集大成者,後者是法家思想最重要的一個實踐者。

2. 李斯

李斯,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李斯是秦始皇統一天下的重要謀劃者,同時又是統一後各種制度的倡導和制定者,在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過程中居功至偉。

滅六國統一天下的主張,最早是李斯提出來的。秦王還聽取了他離間各國君臣之計“諸侯名士可以財下者(接受其賄賂),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離其君臣之計,秦王乃使良將隨其後。”

秦朝統一天下後的重要舉措,也幾乎都是由李斯建議並完成的。統一天下後,他反對丞相王綰、博士淳于越等人提出的分封制,而贊同實施郡縣制,奠定了日後各朝地方制度的基礎。他向秦始皇建議“書同文字”,以小篆為統一的官方文字;他上奏皇帝統一度量衡,建議廢除六國舊制,把度量衡從混亂不清的狀況下明確統一起來,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許。

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奏摺統一貨幣。這一政策對後世的影響極大。同時,還規定貨幣的鑄造權歸國家所有,私人不得鑄幣,違者定罪。李斯此舉被後人認為是經濟史上的一個創舉。為了政令暢通,物資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議讓全國的車軌統一,並在全國範圍內修築馳道。

李斯是個患得患失、自私的人。正因為其自私的性格特點,所以其在歷史的緊要關頭總是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而未能以一個真正政治家的胸襟和眼光做出最有利於秦國穩定發展的選擇。

大秦帝國一統天下後,在如何對待儒生和儒家學說問題上,李斯與扶蘇產生了很深的政治歧見。李斯主張贊同始皇帝主張,“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一手促成了歷史上最為殘酷的文化浩劫事件之一——“焚書坑儒”,而為秦國繼承人的扶蘇卻從政權穩固的角度考慮,主張寬刑緩賦,與民生息,並同李斯產生了廟堂廷爭,從而導致始皇帝震怒,名義上廢掉了扶蘇繼承人資格,發配九原蒙恬軍中歷練。

法家其他代表人物——李悝與吳起

1.李悝,中國戰國時代例行法家操作和法家理論建設的第一人,中華第一次成功變法

李悝重農刑法、獎勵耕戰,導致魏國在戰國初期成為所有國家中最雄強的一國。李悝在魏國最早變法,著作有《法經》,是第一部以著作形式,有理論框架和詳細條目的法論著作。這個《法經》後來遺散,我們現在對《法經》的瞭解,只能通過《商君書》和韓非子的法論文章略有了解。

李悝最早在魏國變法,他實行了這樣一些政策,首先叫“盡地利,善平糴”。什麼意思呢?就是大力推動農業發展,採取重農主義政策,鼓勵開墾荒地,鼓勵精耕細作,這叫“盡地利”。

所謂“善平糴”,中國古代有兩個詞,一個叫“糴”,一個叫“糶”。什麼叫“糴糶”?就是法家實行保護農業的政策,在豐年糧食價格下降,以平價購入謂之“糴”,在歉收年節糧食價格暴漲,以平價售出謂之“糶”。最早建立這種平抑農業生產波動的政策,就是李悝。有效的保護了農業生產體系。然後他建立賞罰分明的制度、法律:廢世卿世祿制而選賢任能。我前面講過,人類早年都是世襲制,只有貴族能夠參與社會管理,能夠做官。

李悝最早在魏國,就廢掉世襲制,選賢任能,按能力選用人才。這使得魏國驟然強大,李悝當年採取了相當多的具體辦法,我們在這裡沒有時間做詳細介紹。我只舉一個例子,大家看看他做到何等的細節。

他有這樣一個奇怪的規定,凡是在訴訟場上,被告原告的官司糾纏不清,怎麼辦?雙方舉行射箭比賽,誰箭射贏了,官司誰贏。他在幹什麼?鼓勵民間訓練兵戰。由於這個原因,因此魏國在戰國初期是整個中原各諸侯國,尤其是所謂七雄之中,其實是最強大的國家。

2.吳起,三晉第一戰神

吳起(前440年—前381年),戰國初期衛國人,著名軍事家、政治家與改革家。師承儒家代表曾子、子夏,同時又是兵家與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是一部千古傳奇,是神一樣地存在。

知道他的人不少,但瞭解他的人不多。

他一生歷仕魯、魏、楚三國。

在魯國,他率軍打敗了齊國。

在魏國,他率軍打敗了秦國。

在楚國,他率軍打敗了魏國。

他通曉兵家、法家、儒家三家思想。

作為兵家,他“與諸侯大戰七十六,全勝六十四,餘則鈞解”,無一敗例,且有《吳子兵法》傳世,與《孫子兵法》齊名,但孫子卻沒有他輝煌的戰績。

作為法家,他在楚國主持“吳起變法”,使楚國國力迅速強大,向南攻打百越,將楚國疆域擴展到洞庭湖、蒼梧郡一帶,是商鞅變法學習的榜樣。

作為儒家,他時刻提醒魏武侯以德立國,當魏武侯讚歎“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時,他答道:“在德不在險,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盡為敵國也”。他渴望功業,一生追求,一生奮鬥,然而卻悲劇一生。

吳起一生為名利所擾,先後在魯國、魏國、楚國為將。他既有“殺妻求將”的惡名,也有“強魏扶楚”的功績。可以說是一個有著頗多爭議的歷史人物。據記載,吳起一生組織的大型戰役有72次,小型戰役無數,竟無敗績;而且在魏國和楚國都主持過改革活動,其政治才幹也頗引人矚目。然而,也正是因為他的改革,使他成為楚國貴族的眾矢之的,最終慘死於亂箭之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因變法而亡的法家人物。

法家思想在事功上也不斷有重要的傳承者,“後此者惟諸葛亮專任法律,與商君為同類。故先主遺詔,令其子讀《商君書》,知其君臣相合也。其後周之蘇綽、唐之宋璟,庶幾承其風烈”。應該說,諸葛亮身上儒家、縱橫家、陰陽家的色彩也很濃厚,是一個複雜的文化人物,不能全以法家視之。

千年之後可堪比肩者,還有北宋的王安石。他雖然號稱儒家,但骨子裡卻是個十足的法家。他有著法家人物強烈的自信,在《答孫正之書》,他說:“當下流行什麼就認為什麼是對的,這種人是普通人;自己認為對的就堅持己見,這種人是君子。堅持自己的見解,並不是自私自負的表現,是因為聖人之道在裡面。”他以一己之力推行變法,完全不理睬輿論、民主、老百姓的意見等等,只相信自己的主張。

一點感慨

法家思想認為歷史是不斷向前的,他們反對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從重勢、重術、重法到三派結合,法家思想也逐步完善。法家作為春秋戰國的主要派系,他們現在的一些思想對現在都有著深遠的影響。現在中國法律的制定也受到了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統治有著很強的約束力,是一個國家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但與此形成鮮明而深刻的矛盾對比的是,一些著名的法家的代表人物卻都死於非命。

他們最大的悲劇在於他們倡行“法治”卻又最終“為法所治”。他們主張的“法治”缺乏了法治應有之義,法家“法治”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但最直接的目的是維護帝王之治。他們主張的“法”是君主之下的法,將法異化為最高統治者手中的工具,這種“法治”實為帝王一人而左右,“法治”與帝王的賢愚緊緊相連,是帝王之法,於是貌似“法治”實則是“人治”。“人治”的隨意性最終決定了他們的悲劇命運。

由此可見,所有不以百姓福祉為出發點的政策思想,不僅對人民嚴苛,最終是傷身害己,為政者還是要以“為人民服務”而不是“讓人民為我服務”為宗旨,才是大道。


中學數學深度研究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

法家最早可追溯於夏商時期的理官,成熟在戰國時期。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韓非、李斯等人。戰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

下邊簡單舉幾個法家代表人物的事例:

一、管仲

管仲是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同時也是中國古代著名的經濟學家、政治家、軍事家。管仲被譽為“法家先驅”“中華第一相”。管仲在公元698年,輔助公子糾,實行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管仲改革,輔佐齊國齊桓公成就霸業。

二、李悝

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魏文侯拜李悝為相國,李悝在位期間實行裡李悝變法。經濟上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加產量。國家在收購糧食過程中豐年平價買,荒年平價出。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世襲貴族特權,轉而獎勵對國家有功勞的人。李悝變法使魏國國富民強,成為戰國時期的強國。李悝彙集各國律法,編撰《法經》,是我國曆史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李悝的學說和行為對後來的商鞅、韓非影響極大。

三、商鞅

商鞅是戰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我們中學歷史課本里的商鞅變法,就是學習的他的事蹟。

商鞅輔佐秦孝公實行商鞅變法,使秦國變成一個富裕強大的國家,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商鞅變法使秦國強盛百年,為以後秦始皇統一天下打下了夯實基礎。








小檸檬講歷史


中國法家,除了韓非之外,還有哪些重要的代表人物?

首先中國法家最早出現在春秋中晚期,隨著井田制度的崩潰,私有制的產生,階層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人際之間的關係逐漸複雜,資源關係逐漸緊張,鄭國宰相子產開始立法,左傳記載鄭國六年子產第一次以青銅器鑄造銘文的方式,用文字記錄了最早的《刑書》,這叫做鑄刑書,這標誌著隨著私有制的形成,社會矛盾的日漸緊張,法治社會的出現是一個必然。

隨著三家分晉,魏國的魏文侯啟用了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李悝成為戰國時代最早的法家理論和實踐的第一人,李悝重農行法,鼓勵開墾荒地,鼓勵精耕細作,實行農業保護政策,建立賞罰分明的法律制度,廢除世襲制選賢任能,使魏國成為戰國初期最強盛的國家,李悝著有最早的變法書籍《法經》,是第一部通過理論框架構築的法學書籍,雖早已經軼散,只能通過《商君書》和《韓非子》的文章略有了解。

吳起被認為是兵家代表,在魏國屢有重功,受到公孫痤的排擠,被驅逐出魏國而流亡到楚國,最初擔任一個郡的長官,一年後成為楚國的宰相,吳起華麗轉身從一個兵家成為法家人物的代表,首先削減原來貴族階層的既得利益和勢力,然後整治國家管治,選賢任能,取消世襲制和承襲制,學習李悝的制度重視農業的發展,擴大軍隊的規模,獎勵有戰功的兵士,僅一年多的時間就往南滅掉了百越之國,往北兼併了陳國和蔡國,打掉了魏國的聯盟軍隊,向西討伐了秦國,使中原諸國對楚國刮目相看。但隨著楚悼王的死去,吳起被楚國貴族勢力殺害。

使法家大放異彩的人物就是商鞅,不僅變法實現了自己的雄心抱負,且變法的成功直接改變了戰國諸侯割據的局面,秦國由此統一天下,而且法家思想一直影響歷朝歷代直至現今。商鞅同吳起一樣也是從魏國逃離到了秦國,他的幸運之處就是碰到了秦孝公。任何一次變法都會損害原來貴族集團的利益和勢力,而商鞅在秦國沒有任何政治勢力的支持,全憑秦孝公的鼎立支持才使得變法能夠順利進行,這即是秦國的幸運也是商鞅的幸運,通過《商君書》我們可以看到,商鞅在秦國建立郡縣制,統一度量衡,強迫人們學習最低的禮儀,脫離蠻荒之風;獎勵農耕,獎勵兵戰,建功封爵;召請移民,唯才是舉;落實戶籍,建立保甲制度;建立最早的法庭制度,杜絕私鬥。通過這一系列律法的施行,短短十餘年,秦國經濟基礎豐厚,軍事能力強大,成為中原各國的勁敵。並著有《商君書》對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等分門別類,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家學術系統,後世的法家人物多以此施行。

法家思想的形成和施行,是因私有制的建立,社會階級矛盾層出不窮,以及政治結構極為殘酷下的產物,也是農業文明發展下的必然,雖然他的出現締造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狀態,但法家的理性近乎無情,而歷代統治者常常用殘酷的方式治理天下,崇尚暴力手段來維持穩定的局面,這也就形成了每兩三百年人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發生劇烈的社會動盪和變革或改朝換代。

法家的貢獻就是對暴力的崇拜,通過強迫、誘惑等手段,使人們調動出最底層的劣根和貪婪,來實現自身的慾望,以至於喪失最初的善念。


風正輕搖雨自飄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韓非、李斯等。

1、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戰國時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陽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經濟上推行“盡地力”和“善平糴”的政策,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強產量,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餘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糧價;主張同時播種多種糧食作物,以防災荒。

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國家的人,使魏國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之一。

2、商鞅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3、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亦稱申子,鄭國京邑(今滎陽東南京襄城)人。《史記》說他專攻“黃老之術”。戰國時期法家重要創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術”著稱,著有《申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中的代表人物。

韓國滅掉鄭國後,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他在韓為相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制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4、韓非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學。

韓非子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被譽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兩個人之一。

韓非深愛自己的祖國,但他並不被韓王所重視,而秦王卻為了得到韓非而攻打韓國。韓非入秦後陳書秦王弱秦保韓之策,終不能為秦王所用。韓非因彈劾上卿姚賈,而致姚賈報復,遂入獄,後李斯入獄毒之。

5、李斯

李斯(約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蘆岡鄉李斯樓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

李斯早年為郡小吏,後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後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為長史。

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其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於韓人間諜鄭國入秦,秦王下令驅逐六國客卿。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被秦王所採納,不久官為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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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回答:中國歷史上法家是春秋戰國時期的一派,春秋戰國是百家爭鳴各有爭論的時期,法家除了韓非之外還有兩位重要人物。一是商鞅,商鞅當屬大才,商鞅入秦,秦之大幸。商鞅輔佐秦孝公厲行變法,削弱氏族,獎勵農耕,賞罰分明,以法治國,使一個西部的小國,幾十年之內瞬間強大,為秦始皇之統一天下而奠定了基礎,後秦始皇統一六國,商鞅當居首功。只是商鞅在推行變法的時候得罪了很多人,比如長公子,各大氏族,秦孝公死後秦惠文王繼位,後車裂商鞅。



名士張海


除了韓非之外,法家的代表人物其實還有很多,包括管仲、子產、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劇辛、李斯、桑弘羊等人。

法家分為 “勢”、“術”、“法”三派,這裡主要介紹一下三派的代表人物。

“勢”即權勢,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慎到。

慎到,戰國時期趙國人。在他的思想體系中,“勢”的地位最高,是從事政治活動的前提。君主只有掌握了“勢”,才能保證法律的有效執行,做到令行禁止。至於他本人是否英明,其實不是特別重要。

“術”即君主駕馭大臣的辦法,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申不害。

申不害,戰國時期鄭國人。他的學術思想有明顯的的道家色彩,與慎到有相似之處,都推崇老子的大統一哲學。而他所主張的“術”,是君主的專利,即御下的方法。儘管申不害重“術”,但並不代表他不講“勢”和“法”,在他看來,“勢”是君主的本錢,“法”是用來鞏固君主的統治的。

“法”即建立完善的制度,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商鞅。

商鞅,戰國時期衛國人。他的“法”就是變法,主要貢獻在於輔佐秦孝公積極變法,從政治、經濟、軍事三方面改造秦國,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使秦國稱為富裕強大的國家,為後來的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雖然“勢”、“術”、“法”各有側重,但都是在法制的基礎上提出的不同觀點。

在他們三人的基礎上,韓非集法家學說之大成,把慎到的“勢”、申不害的“術”、和商鞅的“法”結合起來,進行了整理和補充,將法家學說系統化,使其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並被歷代的封建統治者所沿用。


望舒樓主人


法家除了韓非之外,還有以下三位傑出的人物:

1、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戰國時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陽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經濟上推行“盡地力”和“善平糴”的政策,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強產量,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餘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糧價;主張同時播種多種糧食作物,以防災荒。

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國家的人,使魏國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之一。

2、商鞅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3、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亦稱申子,鄭國京邑(今滎陽東南京襄城)人。《史記》說他專攻“黃老之術”。戰國時期法家重要創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術”著稱,著有《申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中的代表人物。

韓國滅掉鄭國後,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他在韓為相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制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風留痕淚無痕


所謂法家,並非一個獨立的學術門派,它是一種方法論和管理學理論,可以附著於任何學派身上。中國古代能獨成門派的,只有儒、道、墨,這三家都有法家人物。荀子號稱儒家,但他的思想更多是法家的言論。諸葛亮自比管仲、樂毅,也是法家人物。王安石搞變法,完全就是法家那一套。歷來說中國政治“外儒內法”,即表明儒法可以合為一體,儒是意識形態,法是具體手段。


TonyDeng


最重要的是孫中山,我們必須走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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