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41件!批捕3件!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疫”刑事犯罪

提前介入41件!批捕3件!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疫”刑事犯罪


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部署要求,浙江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多起涉及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据悉,截止2月5日,全省检察机关对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件刑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3件3人,提前介入41件(包含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批准逮捕4件)。其中妨害公务7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3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或伪劣口罩)9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口罩类)2件,诈骗14件,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口罩类)2件,非法狩猎2件,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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