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大潤發超市疫情期間哄抬物價面臨百萬罰款 企業不服提起復議

紹興大潤發超市疫情期間哄抬物價面臨百萬罰款 企業不服提起復議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徐超 杭州報道

根據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2月6日的信息,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因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面臨100萬的處罰。

哄抬蔬菜價格面臨重罰

2月4日,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對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經過調查當事人電腦內的NetTerm系統,調取蘆筍等蔬菜的相關《商品變價查詢》《商品訂購單》《進貨單》等證據材料,調查詢問超市內工作人員,發現當事人存在哄抬蘆筍等蔬菜價格的違法行為,涉嫌違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

《華夏時報》記者從紹興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分局執法人員處瞭解到,是有人舉報紹興大潤發超市存在哄抬物價的行為,因此市場監管局經過明察暗訪後決定採取行動。

據查,在紹興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蘆筍的進貨成本穩中有降的情況下,仍然以98元/KG的銷售價格銷售至1月28日;2月2日,在進貨成本從36元/KG大幅下調到18元/KG的前提下,仍然以71.6元/KG的銷售價格銷售至2月3日,大幅推動蘆筍等蔬菜的銷售價格上漲,並維持在高位。

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三)項所規定的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紹興市市場監管局擬對該超市處以100萬元重罰。

大潤發提起行政複議

據大潤發超市的官網介紹,“大潤發”由臺灣潤泰集團於1996年創立,1997年3月即在臺灣桃園開出第一家完全由中國人自行設計規劃營運管理的大型超市,賣場融合了傳統市場的新鮮,量販的便宜及百貨公司的舒適便利,以直接生活化的方式為顧客服務。

1998年7月,大潤發在中國大陸開設第一家大型超市,是會員制大型連鎖綜合超市。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持有“大潤發”商標的合法權利,是大潤發”中國地區總部。中國大陸地區的“大潤發”門店均為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所投資設立。工商信息顯示,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由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100%控股,後者由在香港註冊的大潤發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2.83%,國務院旗下的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持股7.17%。

2011年高鑫零售公司成立,旗下擁有“大潤發”與“歐尚”兩大零售品牌,同年7月在香港公開上市(高鑫零售6808.HK)。2017年11月阿里巴巴集團戰略投資高鑫零售。截至2020年1月,已在中國大陸地區成功開設414家綜合性大型超市,遍佈華東、華北、東北、華中、華南五大區域,服務覆蓋全國29個省市及自治區,擁有十多萬名員工和十萬多名導購。

《華夏時報》記者瞭解到,紹興大潤發對於哄抬物價罰款100萬的處罰並不認可,已經提起行政複議。記者嘗試聯繫超市方面,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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