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天津這家超市被罰款50萬!


近日

天津各區市場監管委

重拳處理多個

哄抬物價和非法使用商標等案件


01

PART

哄抬物價,罰款50萬!


2020年1月30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我愛我家副食超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店銷售德瑪雅閣牌84消毒液等消毒產品涉嫌哄抬價格。

經查,當事人於 2019 年1月29日以130元/桶的價格購進40桶德瑪雅閣牌84消毒液,以550元/桶的價格銷售了2桶;以150元/桶的價格購進500桶潔迪森牌次氯酸鈉消毒液,以298元/桶的價格銷售了3桶。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的規定,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我愛我家副食超市作出罰款500000元的處罰。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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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未註冊商標


2020年1月31日,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天津威思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一次性使用口罩,標註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產品註冊證為豫械注準20192010044。

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鑑定不是該公司生產的產品,執法人員對尚未售出的3860只口罩依法採取了扣押措施。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不得經營、使用未依法註冊、無合格證明文件以及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規定,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威思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將該違法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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