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及生态环境部、省、市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落实市委创新提能年要求
2月1日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2月3日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成都市辐射安全许可证“不见面”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试行)》。
01
网络办理全周期
主动服务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续、重新申领、注销、补领环节均实现网上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02
方法便捷易操作
相关单位仅需网络提交资料,无需现场申报,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真正做到审批“不见面”。
03
流程优化提质效
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审批时间可压缩50%,办事群众可实现在家办公,避免人员集聚,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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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成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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