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
及生態環境部、省、市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
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落實市委創新提能年要求
2月1日
成都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成都市生態環境局關於轉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的通知》,對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集中收治醫院)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應急增加CT、車載CT、移動DR等X射線影像設備用於肺炎診斷的,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
2月3日
成都市生態環境局出臺《成都市輻射安全許可證“不見面”審批事項辦理程序(試行)》。
01
網絡辦理全週期
主動服務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延續、重新申領、註銷、補領環節均實現網上辦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項目的建設及運營。
02
方法便捷易操作
相關單位僅需網絡提交資料,無需現場申報,辦理結果快遞送達,真正做到審批“不見面”。
03
流程優化提質效
通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審批時間可壓縮50%,辦事群眾可實現在家辦公,避免人員集聚,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擴散。
上下滑動查看原文件↓↓
來源丨成都生態環境
閱讀更多 崇州生態環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