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現象?父母為保障自己過好日子 竟鼓勵女兒“童婚”

【原標題】吉爾吉斯斯坦每11名少女中就有一名處於已婚狀態



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一項研究表明,目前,在吉爾吉斯斯坦,每11名15歲至19歲女孩中,就有一名處於已婚狀態。
據該研究介紹,在15歲至19歲的已婚青少年中,有3%已婚青少年的伴侶比自己年長10歲以上。約13%的20歲至24歲女性在18歲之前首次進入婚姻或同居狀態。

普遍現象?父母為保障自己過好日子 竟鼓勵女兒“童婚”

在吉爾吉斯斯坦各州,20歲至49歲的女性在18歲之前首次進入婚姻或同居狀態的統計百分比如下:塔拉斯州為18%,納倫州為17%,楚河州為7%,巴特肯州、賈拉拉巴德州、奧什州和伊塞克湖州均為15%,奧什市為10%,比什凱克市為6%。
據瞭解,對於很多女孩而言,在18歲之前結婚是一個無法逃避的現實。在當今世界的許多地方,父母鼓勵自己的女兒在童年時期結婚,並希望能借此保障他們富裕的物質生活和社會福利,甚至希望能以此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然而,事實上,讓女孩在童年時期過早進入婚姻是對其人權的侵犯,這嚴重危害女孩的成長,並容易導致經常性早孕和社會排斥以及教育、職業培訓的缺乏,從而加劇貧困的性別特徵。

在中亞地區,並不僅僅只有吉爾吉斯斯坦有“童婚”現象,在哈薩克斯坦,每年約有1500名未成年女孩結婚,這並非哈薩克族的傳統,也並非這些女孩自願,其結婚對象不乏包括老年男子。她們中的一些人在20歲時已為人母多年,早婚的女孩往往在經濟上依賴配偶,也經常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而這些女孩早早結婚的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早婚問題與經濟原因有關,有時未成年女孩結婚僅僅是因為父母以期獲得某種利益。

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農村地區的教育水平低下,大部分人是穆斯林信徒,許多被強迫的婚姻並沒有合法登記,所以關於18歲以下人士結婚的完整信息很難統計。

自2015年以來,國家規定在沒有結婚證書的前提下,神職人員不得從宗教方面給予婚姻登記。

“然而,民族社區的一些伊瑪目允許這種婚姻現象發生,從而使女孩從家庭暴力的角度更加容易受到傷害。當她的丈夫與她離婚時,她沒有財產,沒有人同情,將一無所有。”專家說。

七年前,人口基金會根據對經歷過這種婚姻的婦女進行過走訪,對哈南部地區的童婚進行了一項研究。

研究發現,她們希望接受教育和擁有體面的工作,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她們離婚後一無所有,周圍的親屬剝奪了她們制定計劃、實現目標的機會和權利,這在文明民主社會中是不可接受的。


來源:吉爾吉斯斯坦“卡巴爾”國家通訊社、哈薩克斯坦衛星網

編譯:牛幸佳、肖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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