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耽誤生產!青島出具首批疫情不可抗力證明

’疫情’耽誤生產!青島出具首批疫情不可抗力證明

青島新聞網2月6日訊(記者 朱穎)記者採訪獲悉,今天上午,青島市貿促會為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免費出具了我市首批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4份,合同金額近10億人民幣。

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是集電纜及附件系統、狀態檢測系統、輸變電工程總包三個板塊於一體,研發生產經營的技術密集型企業集團,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司與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簽訂的巴基斯坦某直流輸電項目EPC工程合同,向客戶供貨鋼芯鋁絞線等7000餘噸,合同標的金額共計1.23億元。

受疫情影響,工廠產品的生產、發貨以及包括中國海外項目的總承包項目進展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不能及時提供無法履行合同的合法證明,企業不僅要承受直接合同損失,商譽影響更不可估量。依據企業申請,青島市貿促會當日即為企業出具了不可抗力的事實性證明,據企業反饋,這份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將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輕因此次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當天,市貿促會還為其他企業開具3份證明書,合同金額8.5億元。

相關介紹:

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是指由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分、支會應申請人的申請,對與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證明,當事人可以據此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該證明已得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海關、商會和企業的認可,在域外具有強大的執行力。如果企業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向我會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以此減少或規避由疫情造成的損失。為幫扶企業,市貿促會免費出具與此次疫情相關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企業需提交的佐證材料:

1.企業所在地政府、機構出具的證明/公告

2.海陸空相關延運、延飛、取消等通知/證明

3.出口貨物買賣合同、貨物訂艙協議、貨運代理協議、報關單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