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應配合主管部門抵制哄抬物價等行為

封面新聞記者 滕晗

2月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民政部獲悉,近日,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發佈《關於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規範行業行為,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共同維護疫情期間市場秩序,抵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行為,杜絕製造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

《意見》要求,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積極配合所屬地區做好防控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工作人員出現疑似症狀立即隔離,發現疫情主動向所居住街道相關部門報告。非特殊情況不進入湖北疫區,因支援需要前往疫區的人員要做好防護措施,返程後及時組織人員隔離、車輛裝備消毒等。

協會商會要自覺採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參照所屬地區關於企業復工時間等穩妥安排恢復上班事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一般不得舉辦年會、展會、研討會、論壇、講座、培訓等各類聚集性活動,採取網上辦公、通訊聯絡等措施,減少人員流動,降低疫情發生風險。

同時,協會商會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動員會員單位和社會力量,特別是衛生、防疫、醫療器械、醫藥產業、健康服務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產企業儘早恢復節後生產經營,加急生產醫療物資,優先籌集用於疫情防控的防護服、護目鏡、消毒液等醫用急需物資,通過正規渠道,提供給相關醫療機構和人民群眾,儘快滿足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強調,行業協會商會要引導會員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民生保障產品的生產、加工和經營工作,穩定供應、暢通物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與此同時,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進一步規範行業行為,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共同維護疫情期間市場秩序,堅決抵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行為,堅決杜絕製造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協會商會要及時跟蹤、全面瞭解疫情對所在行業的衝擊和影響,引導和幫助行業企業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困難局面的準備,積極配合行業管理部門抓好所在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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