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一樓,頂樓(六樓)樓頂漏雨,準備重新做防水,讓包括我的所有住戶攤錢請問合理嗎?

泰迪背影


這個樓頂看看是誰的樓頂,如果所有權歸頂樓所有,肯定就是頂樓自己出錢修理漏水問題,當然了,頂樓也有權管理和使用樓頂了。換句話說,一層不漏水,是因為二層防水做的好,二層不漏水是因為三層防水做的好,以此類推,都是上一層保護下一層,而一層什麼都沒有做,那麼,屋頂是不是應該由一次負責防水更合理呢。


蕭逸晨曦


  我就是六樓的,樓頂維修時,我通知整個單元樓下開會,說明了樓頂是大家的,我要維修,一是通知到各家,二是,關於維修費用,應該均攤,不強迫,大家自願。12戶,當時一家500元,只有三戶沒有交,後來,我是通過各種形式還給了鄰居們,比如人家結婚,生孩子的,都包了紅包,變了個形式還回去了,我要的是一個理。也在一樓張貼了交款情況。後來一樓管道堵了,跟大家說,沒有人出來負責,因為當時她家沒有付樓頂的維修款。再後來,另一個沒有交款的鄰居要在頂樓按太陽能,我拒絕了,因為,在她的意識裡,頂樓是我們六樓的,她給多少錢,我也不讓她用。遠親不如近鄰,有理有據,把事情做好,才是關鍵。

  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我經常負責小區維修,這種問題我見多了。我認為一棟樓業主是一個整體,不能遇見問題獨事獨辦,應統盤考慮。屋頂是公共建築,我遇見過六層防水漏水其它住戶不公攤,六層自已維修過後,把上防頂上人孔封了,太陽能也維修不了。後來下水管堵了,慢慢_堵到三層,下面又讓上層住戶均攤,六層住戶說房頂壞了你不攤下水堵了又讓公攤,下面住戶要求堵了暫時別用下水,上面住戶才不管,鬧的一到三層家中臭之滿屋。 所以遇見過好多這樣的問題,住到一起是緣份,要有全國一盤棋的思想,千萬不要遇好事上,遇壞事躲的思想,黑白布衫輪的穿,遠親不如近鄰,多想想別人,又不是啥塌天的事,幫別人就是幫自已。寫了這麼多,共勉之。

  這個問題我應該很有資格回答,我買的六樓,去年才修了房頂,我家一年四季漏雨漏的厲害,外面下大雨 屋裡下小雨,外面雨停了 屋裡滴答滴,房頂全都不能看了,後來尋思修吧,如果樓下幾家的太陽能還要在樓頂放,那就大家均攤重新做防水,但是做一次防水只能保三年左右,漏了繼續修,因為我樓頂不平,就還要用水泥先抹平再做防水,如果樓下幾家不攤錢,那麼對不起了 我自己修房頂 你們把你們的太陽能挪走,那幾天溝通的也是比較費勁,又不願意掏錢 又不願意把太陽能挪走,挪走了還得買熱水器 也得花錢,可是我沒辦法啊 我家裡漏的都沒法住人了,後來就都撤了就一家的太陽能不撤人家說新買的,挪到樓中間的一個地方了,我和我對門一人掏了一萬五 給樓頂搭了個彩鋼瓦的棚。說是能保十年左右。等頂壞了再說吧。

  我家剛好碰到這個問題,總高13層,我家10層,樓頂有好幾家裝了太陽能,太陽能有時候壞了水都流在房頂,結果房頂有問題,會漏到頂樓人家,漏水原因並不是因為裝太陽能造成的,房頂年代原因開始老化,物管電話來讓我們賠償13樓的損失,我們沒有鳥她,平時其他人家都經常漏水,我家第一次漏,不鳥她是因為我們覺得造成漏水原因並不是因為我們安裝太陽能造成漏水,而是房屋質量問題,如果是雨季,你要找誰賠償,她說那就沒辦法,我們認為要維修也是物管維修,而且還有維修基金,小區還有200多萬的維修基金,之前她還想以維修消防措施為由需要動用100多萬的維修基金,被小區業主全部駁回,現在小區業主就覺得這個物管是來套錢的,被人把家底都查了個遍

  我家就住六樓,我的閣樓和我的樓下有120多平,這些年住了這麼久,也真的遇到過屋頂漏水的問題。但是為了息事寧人,也不願意給自己增添額外的煩惱,更不願意與鄰里發生糾紛。所以我和老婆在每年開春兒的時候都會找一些專業的防水隊伍的施工人員來我們家進行防水作業,我會花3000多元錢作為防水的費用。這防水做好以後,也確實堵塞了那些房屋經常漏的問題。


只怪自己腿短


我家就是那種老小區頂樓!外面下大雨屋裡下小雨!叫物管來維修天天推三阻四,讓整個單元樓的出錢修人家又不願意,還甩你一句誰叫你家住頂樓!氣不過最後沒辦法自己出了兩萬多重新做防水!樓頂上的太陽能最後被我全扔下樓了!沒幾天又都乖乖來找我商量太陽能的事!


品茗聞香334


六樓樓頂漏雨,要不要所有住戶分攤費用,我覺得要看情況而定。

就我家而言,家住頂樓,並且帶15平左右閣樓,閣樓室外大門與外界頂樓相連,當時買房時,售樓合同明確規定,閣樓外空餘面積,為頂樓住戶所有,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頂樓漏水,各自承擔相應費用,當然,頂樓使用權歸頂樓住戶。



當然,若頂樓的使用權歸所有住戶所共有,那漏雨做防水,所花費的錢應共同承擔,每個人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盡相應的責任。就我家而言,去年夏天連續降雨之後,陽臺出現滲水現象,我和老公商量找家公司重新做防水,之後敲定後,花費8000元,相對它所發揮的作用來說,我覺得物有所值,而且這些錢分攤到每家住戶,也就吃頓大餐的費用。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睦,才能和平相處互相幫助,因為一些小錢傷了自己更大的權利,實際得不償失。


題主家雖在一樓,看似沒有關係,實則同樣享有頂樓使用權,所以小編覺得題主應示情況而定。


陌青841


我家就住頂樓,十年前修樓頂時,物業和小區裡熱心住戶張羅,從討論怎麼修,到買防水材料,找維修工,具體到挨家挨戶收錢,但就有那麼幾戶不交錢,理由樓頂與他們無關。大家也拿他們沒辦法,只能是哪戶不交錢由相應樓頂的住戶自己多掏錢,其中我家就是多掏錢的。今年暑假我家又修樓頂,老公沒找任何住戶,自己花錢修的,免得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玫瑰jj


買房的時候有個款叫房屋維修基金,說是如果樓體有問題,本樓業主同意使用,物業可以申請這個款對樓體進行維修。我住七樓頂,去年還是前年來著,物業給做的樓頂防水,外牆防水,因為是老樓,有的牆皮上有細紋,可能是會透寒,都沒收費,我家靠西山牆,有透寒的地方物業來人看了,但不是立刻給修的,好像是統一上報,然後這一片兒小區一起維修的,都是非封閉小區,是一個物業公司


鯉魚189099893


我們小區,有一戶頂樓(六樓)人家屋頂漏水,通知小區物管維修,物管出面協商樓下住戶同意動用維修基金(需要70%住戶同意才能動用),結果樓下住戶大多不同意動用,理由是,頂樓屋頂漏水和他們沒關係,於是屋頂漏水維修被長期擱置。結果,一個夏季過來,六樓的水漏到五樓,又從五樓漏到四樓,最後一直漏到一樓,成了水簾洞,最後物管收物業費的時候這些住戶竟以房子漏水為由拒交物業費。幸好後來遇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政府出資實行老舊小區維修改造,樓頂漏水的問題被維修解決了。所以,如果頂樓漏水,樓下住戶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不同意也不出資,最後很可能“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自己跟著遭殃。


雲破月出17


十年前我們就解決過這樣的問題,6樓的頂層,是整個樓的頂層,不是6樓人的頂層,它是一棟樓的整體,頂層漏水了,殃及的不是僅僅6樓人家,5、4、3、2、1都會涉及到。如果1樓的人認為和自己無關,不願意交錢維修,那麼,6樓的人就可以封鎖頂層,不讓你裝太陽能,一樓定期淘化糞池6樓也可以認為在你一樓位置,不用掏錢,這棟樓就無法正常管理,最後你這棟樓就就會無法管理而成為臭樓、髒樓住在這裡你會舒服嗎。所以我們業主團結一心,費用均攤,把自己的樓修理好。


柳聞英


必須平攤,因為拆遷時屋頂屬於公攤面積,賠償時每家平分,修房子沒你的事,拆遷時你會簽字放棄屋頂賠償金嗎?我要是六樓我就不跟你們解釋,最好你們都不掏錢,我就自己維修,然後開正規票據,勁量多開,拆遷時大家分錢我就把票據拿出來,屋頂公攤得先補償我維修費用後再平攤,不夠還得從你們拆遷款里扣。


我是斯文人13683221


不合理你又沒住頂樓,再說他這種情況可以找物業,入住前交過房屋維修金的。

以後你家下水道堵了疏通費也不能找樓上平攤,因為只有你家住一樓[大笑][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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