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8号)

通 告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给工作,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24号)精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乡镇确定30个商超和集贸市场作为保障乡镇居民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的定点场所(名单附后)。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生活供应点抓好货源供给、保洁消毒、监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工作,确保乡镇居民放心购物。

附件:乡镇生活物资供应点名单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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