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區人民檢察院根據區市檢察院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區委政府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斷攻堅戰,切實做好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執行13條“硬核”措施:
01
配齊配全疫情防護用品。辦公室根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策部署,具體負責對疫情防護用品(口罩、消毒液、體溫槍)採購、管理、配發。
02
凡是進院人員必須佩帶口罩。包括本單位人員在內不戴口罩一律不準進入院內,辦公室協調指導安保人員管控。
03
外來人員全部進行體溫檢測、登記。身體狀態不良、體溫高於37.3度的禁止入院。武漢來(返)寧、途徑武漢的人員,疫情感染人員密切接觸者一律禁止入院。辦公室協調指導安保人員管控。
04
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院內 (工作需要除外)。辦公室協調指導安保人員管控。
05
加強幹警身體狀況監測管理。辦公室統籌安排,10日前彈性上班期間安排人員負責檢測登記,正常上班後進行人員調整。每天對幹警進行體溫測量兩次。提前在一樓大廳等待,上班來一個檢測一個。 身體狀況不良、體溫超過37.3度,禁止上樓辦公,要求回家監測。做好登記工作。幹警出差、請假外出回單位第一時間自動找辦公室測量體溫,並向辦公室報告行程(出固原城)。
06
公共辦公區域定時消毒。每天下午下班後對門衛室、12309大廳、值班室、案管大廳、食堂、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辦公室統籌協調保潔人員實施。
07
加強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工作人員檢測保護。 辦公室統籌協調人員負責,每天早晨首先對安保人員、保潔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體溫檢測人員、門衛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登記,身體狀況不良、體溫超過37.3度著重點關注,立即要求到原州區人民醫院進行檢測觀察。同時,立即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
08
單位車輛每天早晨消毒一次。辦公室統籌協調指導安保人員每天早晨上班對進入院機關的單位工作人員車輛全部進行一次消毒。
09
加強用餐管理,不聚集用餐。10日前彈性上班期間,食堂不開灶,正常上班後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10
全面加強摸排篩查。本院工作人員及親屬、朋友,從外地來(返)寧要主動、如實向轄區、院辦公室進行報備並每天報告身體健康情況。本院工作人員從外省市回寧、接觸武漢來寧人員的,一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並每天向辦公室報告身體情況。
11
加強公務車輛管理消毒工作。儘量減少公務出行,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詢問部門全體工作人員,同向的共用一輛車,由部門負責人向院辦公室申請,減少車輛出行次數。公務結束後,及時對車輛進行消殺處理。
12
加強案卷、涉案物資消毒處理。購買紅外線消毒櫃,綜合業務部負責,在確保涉案物資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消毒處理。
13
暫停群眾來訪接待。暫停群眾來訪接待,12309檢察服務中心、案管大廳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群眾來訪,受理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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