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旅遊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切實減輕疫情對文化旅遊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全力支持文化旅遊業健康發展。
《措施》最大的亮點,無疑是成都拿出真金白銀引領創新:
一是在國有經營性物業減免租金基礎上,對國家和省、市三級非國有文創園區為中小文旅企業減免租金的,按實免金額給予30%補貼。
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實體書店2、3、4月份房租給予20%-30%補貼。
三是對成都市“文創通”和旅遊業發展項目專項貸款,貼息比例升至70%左右(如申請成都銀行文創支行“文創通”貸款符合條件的中小微文化旅遊企業,市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剩餘利息按“文創通”貼息政策給予補貼)。
四是對影院新增貸款給予50%貼息,對電影首映式給予30%給經費補貼。
五是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用貸款投放。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文創通”信用貸款產品,對發展前景好、信用記錄優良的文化旅遊企業開展短期無抵押信用貸款投放,市級文創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承擔70%的風險補償。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旅遊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文化旅遊企業生產經營影響,促進文化旅遊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文旅企業奮發自強。全市宣傳文化旅遊系統要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的要求,指導文化旅遊企業把職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奮發自強有序復工復產。對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的企業防疫體系建設投入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2020年度市級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及時復工開工的文旅(運動)產業功能區、重點文旅項目和文化旅遊企業優先予以支持,確保上半年資金撥付到位。在2020年市級文產、旅遊業專項資金中分別安排“紓困資金”,用於推動全市文化旅遊業健康發展。
二、支持舉辦重大文旅活動和展會。圍繞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加快“三城三都”建設,推動天府文化國際交流,鼓勵文化旅遊企業、文創園區和區(市)縣提前策劃、籌備和申報擬開展的文旅體類活動、展會,將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節展活動作為年度重點項目予以資金支持。
三、培育文旅新業態促進新消費。鼓勵文化旅遊企業創新轉型,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移動通信等新科技,培育壯大數字動漫、在線旅遊、在線閱讀、數字文博等新業態,重點扶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文創企業。鼓勵探索小規模、預約制的線下文化旅遊活動。支持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涉旅資源旅遊化,鼓勵景區、飯店、旅行社等應用新技術推動旅遊產品轉型升級和改革創新,支持智慧旅遊建設和鄉村旅遊轉型升級。
四、推進文藝精品創作。加強對產生國際國內重大影響文藝精品的組織策劃。優選一批緊緊圍繞慶祝建黨100週年、高標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重大時間節點,“成都表達、表達成都”,弘揚天府文化、展示成都美譽度,以及反映防疫抗疫題材的文藝作品優先納入專項資金資助範疇。對今年春節前後處於集中創作期,受疫情影響而暫停、已納入省市重點文藝作品的項目加大創作製作扶持力度,確保全市重點文藝創作項目不停工、不中斷、不降標。
五、落實稅款免減緩繳政策措施。對文化旅遊行業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申報核准,依法予以減徵或者免徵。對受疫情影響申報困難的文化旅遊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文化旅遊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和旅行社等旅遊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疫情防控期間,對文化旅遊企業提供文化體育、教育醫療、旅遊娛樂、餐飲住宿等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小規模文旅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
六、落實社保免減緩繳政策措施。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推動落實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文化旅遊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七、落實穩定就業政策措施。按我市應對疫情穩定就業相關工作要求,對中小文化旅遊企業吸納成都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成都市戶籍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八、落實就業適崗技能培訓補助。市、區文化旅遊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文化旅遊行業特點指導企業制定歇業停業期間員工培訓計劃,分期分批組織企業員工參加職業培訓。人社部門要按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相關要求,優先保障落實對參保文化旅遊企業在新聘用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入職12個月以內進行了崗前培訓的,按500元/人給予崗前培訓補助;組織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完成培訓任務並取得培訓合格等證書的,根據培訓種類、職業類別和級別按3000—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助;中小文化旅遊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企業職工自主選擇與職業技能相關的線上培訓課程的,按實際培訓費用給予補貼等政策措施,幫扶企業穩定員工。
九、落實公積金支持政策措施。按照我市公積金管理有關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文化旅遊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降比、緩繳期限均不超過1年;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文化旅遊企業職工,貸款權益不受影響。
十、落實降低企業用水用能費用。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其他工商業用戶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電費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相關規定。屬於批發、零售、餐飲、住宿行業的文化旅遊企業2020年2、3月份用氣用水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
十一、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提前安排公共文化服務政府採購,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高首付款比例,重點採購演藝音樂、體育運動、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行業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
十二、加大租金補貼力度。承租市級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文化旅遊中小企業全免2020年2月份租金,3、4月份租金減半。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文化旅遊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其他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物業通過雙方協商,為承租的非國有文化旅遊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國家級和省級、市級文創園區為中小文化旅遊企業減免2、3、4月份租金的,對非國有的園區按實免金額給予30%補貼,單個園區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我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實體書店給予實際支付的2020年2月份房租補助30%,3、4月份房租各補助20%,單個公司累計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十三、落實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全市已依法足額交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使用80%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十四、搭建文旅企業銀政企對接平臺。落實國家和省、市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推動金融機構執行中小微文化旅遊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協商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貸款利率原則上按現行利率下浮10%。對暫時陷入困境但前景較好的中小微文旅企業,市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困難的中小微文旅企業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免收罰息。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運用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低成本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支持中小微文旅企業發展。
十五、加大文旅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對申請成都銀行文創支行“文創通”貸款符合條件的中小微文化旅遊企業,市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剩餘利息按“文創通”貼息政策給予補貼。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重點打造的旅遊業發展項目專項貸款,享受市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剩餘利息按《市級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貼息政策給予補貼。
十六、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增加信用貸款投放。支持成都銀行文創支行開發“文創通”信用貸款產品,對發展前景好、信用記錄優良的文化旅遊企業開展短期無抵押信用貸款投放,市級文創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承擔70%的風險補償。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文化企業特點,推出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全面執行“蓉採貸”政策,幫助企業申請“減稅貸”等信用融資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降低個人貸款條件,支持小微文化旅遊企業投資人、負責人和高管團隊申請新增貸款用於企業經營。
十七、發揮成都市文創產業發展投資基金槓桿效應。推進文創金融領域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加強與國內外知名私募基金、券商、律所、諮詢等投融資服務機構深度合作。發揮天府文創資本工廠路演孵化效能,加大對文化旅遊企業的路演發佈、孵化培育。發揮市級文創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效益,持續引入銀保擔合作機構,加大政策優惠力度。
十八、加大影視行業扶持。加快撥付2019年中央、省級財政電影專項補貼資金。鼓勵影院通過金融機構籌措資金維持正常運營,對新增貸款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對年內在成都舉辦的電影首映式,按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宣傳推介經費補貼。完善拍攝工作協調機制,對外地劇組來蓉拍攝給予支持。
十九、支持文旅行業加大國際推介發展。對積極主辦成都“世界文創名城、世界旅遊名城”國際推介,在國際國內產生較大影響力的旅行社、賓館飯店、旅遊民宿、景區景點、文化旅遊企業,參照其接待遊客、營業收入和品牌等級等情況,給予一定的旅遊發展項目扶持。對上年度入境遊接待人數前十名的旅行社給予獎勵補貼。
二十、建立聯動機制。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牽頭,協調財政、人社、金融、稅務等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共同推動國家和省、市各項扶持政策落地見效。各區(市)縣宣傳文化旅遊系統要相應制定促進本轄區文化旅遊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於在我市註冊且符合《成都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目錄(修訂版)》的企業及旅遊行業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依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具體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和省、市出臺的政策措施,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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