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切實減小疫情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全力支持企業發展,2月12日,市政府出臺了《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穩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分3個方面提出20條政策措施。
《意見》指出,幫助企業解難紓困,採取以下6條措施: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住房公積金、延期繳納稅款和減免稅費、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減免企業房租、加大政府採購和儲備力度。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工業企業和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最長6個月;
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長6個月。
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工業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2個月房租,受益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形成庫存的,落實政府採購和儲備工作機制。
《意見》強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分為8個方面:確保工業企業融資成本降低和信貸餘額不下降,加強重點工業企業融資支持,發揮各商業銀行“主力軍”作用,加大地方金融機構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創新性金融服務,發揮專項資金和政府性擔保機構作用,發揮企業過橋基金作用,協助工業企業爭取應急貸款。各銀行機構要加大對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相關貸款利率在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基礎上,鼓勵以更優惠的利率發放貸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工業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的信貸支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及時提供資金支持和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務。市財政部門、各級融資平臺要將有關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
《意見》要求,強化要素保障,優化企業服務。
共分6個方面:建立疫情防控期間物資運輸車輛順暢通行應急機制,強化項目聯審聯批,加強工業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加大補短板強弱項力度,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和項目,強化企業法律援助、化解企業合同糾紛。對上半年計劃新開工的省定、市定重點工業項目,全面落實聯審聯批和網上審批,提高前期手續辦理效率,同時做好在建項目復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後即可迅速開工建設;要及時瞭解、收集企業困難,搞好點對點服務,在原料供應、用工、用熱及煤電油氣運等方面加大協調力度,確保企業正常運營。要搶抓國家、省已經出臺或即將出臺的財政、金融、投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機遇,加強項目謀劃,做好精準對接,積極爭取上級政策、項目、資金等,支持企業發展,穩定經濟增長。
《意見》指出,以上措施執行期限暫定為自印發之日起6個月。其間,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責編: 劉贇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nd
閱讀更多 大河財立方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