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新城、灞橋、閻良、經開出行管控

西安未央、新城、灞橋、閻良、經開出行管控

【此前報道】

繼雁塔、長安、鄠邑、周至等幾區推出出行管制措施後,昨天西安又有幾個區發佈了相似舉措:

西安未央、新城、灞橋、閻良、經開出行管控

未央區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傳播擴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5日24時起,在一級響應期內,在全區範圍內實行群眾出行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大市民群眾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動,不與涉及高疫區人員或者處於留觀期的人員密切接觸。小區(村)住戶每兩天只安排一人外出採購生活用品,減少人員流動。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需要和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等國計民生的企業上班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出。

二、嚴格社區(村)民進出。因上班需進出的人員,必須出具單位介紹信,由各社區(村)檢查點查驗確認後,可以通行;沒有單位介紹信或未經社區(村)檢查點確認的,一律不許進出小區(村)。外來人員,一律不許進入,到政府指定酒店留觀14天,留觀期滿後方可回社區(村)居住。

三、涉及被隔離區域(小區、樓宇、村組),按照《居家留觀管理辦法》執行,一律禁止外出。對不落實留觀規定的人員,特別是涉及高疫區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強制集中隔離。

四、各部門、各街道、各社區(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鏈條。

五、對拒不執行社區(村)工作人員管理勸阻的,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紀律監察機關嚴肅問責。

西安市未央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新城區

為落實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疫情屬地防控工作“十二個一律”通告如下:

一、轄區範圍內所有小區(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出小區要嚴格執行“一測二人三問”(測一次體溫、每個卡口兩個人值守、以及“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有沒有去過疫區或者接觸過疫區人員”三個問題)。

二、小區居民一律測體溫,憑身份證進入。

三、小區之外人員和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西安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並自覺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街道、社區要切實做好服務保障和監督落實。

五、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街道社區要主動提供就醫服務。

六、居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外出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出門。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醫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七、“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

八、河道邊和小區內的涼亭、公園、地下室、休憩活動場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員集聚,從事打牌等娛樂活動。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停出租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出租戶(房東)必須做好西安市外返回新城的承租人勸阻工作,確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新城。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必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十、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經營人員、購物居民必須測量體溫、佩戴口罩。

十二、全區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管控居民不出門、不串門、不集聚。凡發現黨員幹部、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從嚴處理。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新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灞橋區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為落實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現就實施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轄區所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許可不得復工開業。所有商業機構(除社區便利店、超市、水果蔬菜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營業場所外),未經審批許可不得營業。已審批的酒店等場所要按照規定進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消殺,工作人員和出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二、轄區所有單位、機構、組織及個人未經審批不得進行任何聚集性活動,不得進行各類婚禮慶典活動,喪事活動必須從簡,並向村、社區(小區)備案。

三、轄區所有農村、小區及各類單位不得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如有特殊情形,必須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辦)或單位許可。

所有農村、小區及各類單位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24小時設卡檢查,按要求進行登記、測溫、消毒等作業。所有人員憑“兩證”(身份證和出入證)出入。除傷病救治、經批准營業的工作機構人員上下班、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等情況外,每戶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出村、小區須登記事由、時間,採買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所有人員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四、臨時關閉農村、小區內會所、活動中心、籃球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所有村、小區必須設立有害垃圾固定投放點,設置明顯標識,收集廢棄口罩。普通廢棄口罩須密封裝袋後投放,居家隔離人員廢棄口罩及生活垃圾須密封裝袋後,貼紅色標記,由專人上門收集。

六、市外返回人員必須主動報告,由所在村、小區或單位監管,居家自行隔離14天,每天記錄體溫。隔離期滿,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區疾控中心同意,由所在街道發放解除留觀告知書。居家隔離人員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小區)或單位報告。經批准開復工的企業,應對工作場所進行詳細檢查和消毒,對員工全面排查和培訓,如發現重點疫區來的人員,要立即登記報告。

七、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村、小區,須在封閉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標識,實行掛牌管理,定時強化消殺,禁止人員和車輛出入。

八、居家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外出,如違反相關規定,將強制採取集中隔離措施。對拒絕接受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九、轄區所有房屋中介機構及出租戶一律暫停出租業務。房東須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灞橋區,確保逐人通知到位。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要主動報告並承擔監管責任。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各級疫情防控機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採取的防控措施及要求,全區各單位、機構、組織及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拒不服從、拒絕配合者,視情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轄區全體黨員及公務人員、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積極參與防控工作。凡發現黨員幹部、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並函告所在單位。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西安市灞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閻良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 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進一步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擴散,全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減少外出活動。除購買生活必需品外,一律不得外出, 杜絕走親訪友和聚餐,不去人員密集場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 的地區。必須外出的,請自覺戴口罩,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並壓縮外出時間。與人交流時,保持 1.5—2 米及以上距離。

二、主動登記信息。從武漢、除武漢外湖北其他地區、南陽、 杭州、溫州、深圳、廣州等重點疫區來(返)閻良、去過或途徑 以上地區的人員,要主動聯繫所在社區(村)居(村)委會登記 相關信息,並在我區指定的集中隔離觀察點隔離觀察。

三、主動配合留觀。留觀人員要識大局、顧大體,嚴格遵守隔離留觀要求,主動配合,穩定情緒,自覺留觀,如需要幫助請 與社區工作人員聯繫。廣大群眾如發現應留觀隔離人員沒有集中隔離或者居家隔離的隨意出入、走動的,請撥打電話 110 舉報,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四、做好個人防護。如果條件允許,家庭成員之間儘量一人一間居住。居室勤開窗、常通風、定期噴灑消毒。家庭成員之間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潔,勤曬衣被。從公共場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或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西安未央、新城、灞橋、閻良、經開出行管控

五、注重體溫監測。主動做好個人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每日不少於兩次)。若出現發熱(體溫≥37.3℃)、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應主動戴上口罩到閻良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經開區

為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和擴散,有效落實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有效控制疫情傳播,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現就經開區實施疫情防控“十條措施”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企事業單位復工開業。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許可不得復工開業。區內所有商業機構(除社區便利店、超市、水果蔬菜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營業場所外),未經審批許可不得營業;經批准營業的酒店等公共場所要按照規定進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區內所有單位、機構、組織及個人未經審批不得進行任何人員聚集性活動,不得進行各類慶典活動。喪事活動必須從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並在舉行活動前向經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029—83663228)備案。

三、嚴格控制人員外出。區內所有居民群眾,除傷病救治、經批准復工開業的機構人員上下班和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等情況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外出。區內居民每戶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必要生活物資。所有人員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四、加強社區、居民小區和單位人員出入登記管理。區內所有社區、小區物業及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在出入口設置檢查登記點,24小時對出入人員、車輛等進行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作業,所有人員憑“兩證”(身份證和出入證)出入。區內所有社區、居民小區及各單位不得進入外來人員及車輛,如有特殊情形,必須報社區、小區物業或單位許可。

五、自覺報告市外出行情況。區內市外返回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小區物業或單位主動報告,並按要求自覺居家隔離14天,或按要求到集中留觀點隔離觀察。所在社區、小區物業或單位要做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居家隔離人員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小區物業或單位報告。對隱瞞市外出行經歷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六、認真執行居家隔離措施。居家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外出,違反相關規定外出的,將強制採取集中隔離措施。拒絕接受集中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區內廣大群眾發現不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措施、隔離人員擅自外出的,應及時舉報或報警。

七、做好市外返回人員引導和居住觀察。區內所有房屋中介機構及出租房房東一律暫停出租業務。出租房房東必須做好市外擬返回我區承租人的勸阻工作,確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確告知承租人暫時不要返回我區。

八、發揮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作用。區內全體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行各業各條戰線的先進模範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帶頭參與、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動服從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和要求,同時積極引導和帶動家人、親友、鄰里、同事,共同協助社區、小區物業、單位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九、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人員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於各級疫情防控機構、各級公安機關、社區、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等依法依規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區內各單位、機構、組織及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擾亂疫情防控工作和社會秩序的,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

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隱瞞疫情防控有關信息或拒不聽從勸告,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並函告所在單位。

十、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引導。全區各社區、小區物業、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機構必須積極配合各級疫情防控機構,主動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宣傳引導工作,通過合理方式,積極向區內廣大群眾傳播疫情防控知識,宣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引導群眾不信謠、不傳謠,團結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西安經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解釋。上述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告。

西安經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西安未央、新城、灞橋、閻良、經開出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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