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三藩”到底有何“資本”敢於舉兵叛亂

前言:

偉大哲學家馬克思先生曾在其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一切已死的先輩們的傳統,像夢魔一樣糾纏著活人的頭腦。”在筆者看來,這句話中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大致有兩點:第一,歷史從沒有所謂的假設一說,一切在歷史上所產生的客觀現象,在當時都必然存在著一定的合理性。第二,一個社會在制度上的變革通常僅需一瞬間,而在人們思想領域裡的變化卻需要相當漫長的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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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封面

舉個很明顯的例子,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一舉結束了西周分封以來諸侯割據的亂局,隨之建立起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封建王朝國家,並確立了皇權至上的君主專制體制。此後,偉大的“郡縣制”取代了原有的“分封制”。然而,當人們認為歷史從此邁入了一個嶄新局面時,傳統的“分封制”所帶來的歷史慣性一次次又衝擊著士大夫們的思想,如時任宰相的王綰率先提出:“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王諸子,唯上幸許。”而當秦王問諸大臣“分封制”是否可行的時候,滿朝文武除李斯以外均贊同王綰所講。儘管秦王力排眾議,採納了李斯的“郡縣制”建議,但可想而知“分封制”所遺留下來的隱形力量正悄然驅使著大部分士大夫們的一言一行。果不其然,秦朝末期,身負“反秦使命”的項羽和劉邦均“盡職盡責”地分封了多位諸侯和王。自此以後,雖然“郡縣制”的地位愈加穩固,但“分封制”在封建王朝時代均或多或少、或變相地存在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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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內容:

01、清初“三藩”割據勢力的形成

歷史邁入17世紀中葉以後,“郡縣制”的地位已然是無人能夠動搖的了的,然而正如文章前面所說,“一個社會在制度上的變革通常僅需一瞬間,而在人們思想領域裡的變化卻需要相當漫長的一個過程”。除此以外,“分封制”作為封建時代下的產物,儘管存在著諸多的弊端,但不可否認對於在某一特定時間內快速穩固最高領導者的統治地位確實是卓有成效的。基於這一道理,清朝時期也曾存在過一段時間的變態式“分封制”——即“三藩”。

清朝初期,為了充分利用漢族降將的力量去達到統治中原的目的,清政府採取了原始而又十分有效的做法,即分封四位漢王,使其各鎮一方。他們分別是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和定南王孔有德。公元1652(順治九)年,孔有德卒於桂林,因無子爵除。此後,清政府令吳三桂鎮守雲南,尚可喜鎮守廣東,耿繼茂(耿仲明之子)鎮守福建,史稱“三藩”。據史料《清世祖實錄》記載,清政府建三藩的目的本為

“輯寧疆圉,以寬朝廷南顧之憂”,然三大藩王受封之後,均手握重兵,各自雄踞一方,久而久之,逐漸與清朝政府相向而馳,演變成了難以約束的地方軍閥勢力。

談談“三藩”到底有何“資本”敢於舉兵叛亂

公元1673(康熙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年過花甲的吳三桂以“興明討虜”為口號舉兵叛亂,正式挑起了清初“三藩之亂”的戰火。然而,作為一地藩王,61歲的吳三桂究竟有何“資本”敢於向年輕氣盛的清政府正面宣戰?

02、吳三桂“資本”分析

自古以來,兵、馬、錢、糧乃軍閥勢力雄踞一方的基礎,敢於與朝廷正面對抗,即說明當時的吳三桂在這四點上都擁有一定的信心。基於如此,接下來筆者暫且就來對吳三桂舉兵叛亂前所擁有的兵員數量來做一番簡單的統計與分析。

公元1659(順治十六)年,清政府派吳三桂移鎮雲南時就明確指出:

當茲地方初定之時,凡該省文武官賢否甄別舉劾。民間利病、因革興除及兵馬錢糧一切事務。俱暫著該藩總管,奏請施行。內外各該衙門不得掣肘

公元1662(康熙元)年,為表彰吳三桂鎮守雲南時所立下的功勞(入緬擒王、平定土司等),朝廷又諭吏部、兵部:

貴州接壤雲南,皆系嚴疆要地,且苗蠻雜居貴州接壤雲南,皆系嚴疆要地,且苗蠻雜居,與雲南無二,其一切文武官員,兵民各項事務,俱照雲南例,著平西親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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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

得到貴州後的吳三桂可謂是如虎添翼,而朝廷給予的“內外各該衙門不得掣肘”的大權猶如一把尚方寶劍,在雲歸地區上可節制督撫,下可扼制縣令。與此同時,這把尚方寶劍也是其儲備錢糧和厲兵秣馬養精蓄銳的基礎。此外,吳三桂早在其降清之時手中就已經掌握著一支裝備精銳的隊伍,而後在追隨滿清統治者南征北戰的過程中,又網羅了來自於孫可望、李定國、張獻忠等人部下的大批精兵猛將。據《清世祖實錄》卷136記載,在鎮守雲南之初,吳的兵力就已經多達“官甲一萬員名,綠旗兵及投誠兵共六萬名。”公元1660(順治十七)年六月,因國賦稅收嚴重不足,朝廷令吳三桂裁減綠旗兵和投誠兵。次月,吳三桂在原有的綠旗兵和投誠兵基礎上成立了忠勇五營、義勇五營,每營人數定額1200人。十月,雲南援剿四鎮成立,兵員人數共計12000人。至此,儘管吳三桂按朝廷所下達的命令在兵員數量上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裁減,但此刻仍存有3.4萬受朝廷供養的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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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三藩之亂”爆發之前,吳三桂的兵力在編制上大致為53佐領(清朝初期一佐領約200人),綠旗援剿四鎮官兵1.2萬,共計2.2萬餘人。

那麼,區區兩萬餘人就敢於清政府正面宣戰?顯然,這是不現實的!由此可見,除這2.2萬兵力以外,吳三桂絕對還有其他兵員。其具體數量究竟是多少,在筆者看來仍是以順治十七年裁兵之前的數量為基準而疊加的,即7萬餘人(官甲1萬,綠旗兵及投誠兵6萬)。除此以外,在征戰土司的過程中,吳的兵力必定也有所擴充,史料《朝鮮實錄》中的記載也恰恰印證了這一點:

“三桂方在長沙,頭髮已長,衣冠比漢制。雖有百萬之眾,率多烏合,但手下有五六千敢死兵,即所謂苗奴也。”與此同時,作為一手遮天的藩王,吳當然不會侷限於這些兵力,私自招募也即是兵力擴充的一大主要渠道。因此,初步統計吳在舉兵之前其所有兵力加在一起應該在9到10萬左右,其中2.2萬是在編制之內的兵員,其餘兵員皆由其私自贍養,朝廷不提供餉銀。這支隊伍是吳三桂稱霸雲貴地區的軍事基礎,也是正面對抗滿清統治者的主要信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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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尚可喜和耿繼茂父子“資本”分析

尚可喜父子擁兵數量雖不及吳三桂,但作為平南王的他享有朝廷賦予的“便宜行事”之權,再加上尚可喜在粵建藩時間最久,根基已固,且廣東地區商業較為發達,這為尚可喜稱霸廣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經濟基礎。創辦總行、總店,壟斷商業,抽取賦稅等等,這是尚可喜父子慣用的斂財伎倆。據史料《議復粵東增豁稅餉疏》記載:“各州縣墟集商賈輳聚之處,皆有藩棍倚勢私抽,毫無顧忌。……僅此一項,平藩每年便私抽銀十餘萬兩”而私通外洋,一年之中也可私得銀四五十萬兩。

公元1681(康熙二十)年,僅籍沒尚之信放債本利銀一項便有“三十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一錢零,除荷蘭國欠銀六千兩”,可想而知當時尚可喜父子的家產之龐大。可謂是正印證了時人所說的“平南之富家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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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使臣紐霍夫筆下的尚可喜

與尚可喜如出一轍,耿繼茂父子也同樣享有朝廷賦予的“便宜行事”之權。而深諳經商之道的耿繼茂父子,利用強權作為屏障,在福建擁有獨門的從商一法:“當鋪、牙行、鹽商、諸色店鋪買賣,皆王人共分,或出本,或充夥,以致肩挑揹負之類亦無不為。”

巨大的財產來源成為了尚可喜和耿繼茂父子專擅一方的經濟基礎和軍事基礎,養兵秣馬也就成為了此二人鞏固自身地位的分內之事。

實際上,除了在經濟上和軍事上“三藩”自認為擁有與清政府抗衡的決心,在當時清政府所面臨的嚴峻形勢也為“三藩”勢力提供了信心。舉個例子,康熙初年,國內反清勢力初定,而國庫收入仍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態,再加上旁人專政等等,這也讓兵力並不是很多的“三藩”看到了一絲曙光。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清政府並不是“三藩”眼中的清政府,康熙也並不是“三藩”眼中的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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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筆下的耿繼茂

參考文獻:

《清世祖實錄》

《清聖祖實錄》

《朝鮮實錄》

李士楨:《議復粵東增豁稅餉疏》

《清代三藩研究》劉鳳雲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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