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服务窗口暂停对外办公期间业务受理服务指南

为了广大参保群众个人利益不受损,针对2月2日发出的福贡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服务窗口暂停对外办公的通告,现做如下补充,请大家按需办理相关业务。

一、医保参保管理业务办理流程

(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及核定业务(业务咨询办理电话:0886-3413331)

职工参保及核定。由于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两险整合,现暂无法开展相关参保、核定等业务,具体受理时间待系统上线后另行通知。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服务。

1、居民正常参保。建议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业银行掌银、云南农信掌银办理缴费,因信息错误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网上缴费的可电话咨询办理。(电话0886-3413331)

2、普通人员新参保,可先将户口册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暂住证(州外户籍人员提供)扫描或拍照图片发到县医保中心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通知办理情况。(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886-3413331)

3、新生儿参保。90天内新生儿参保可先将新生儿户口册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或拍照图片发到县医保中心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家长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通知办理情况。(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886-3413331)

4、2020年度医保费已缴的居民,若生病时无法办理住院的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办理。(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886-3413331)

(二)其他业务

1、二代金融社保卡。二代金融社保卡查询业务、挂失等,可通过电话咨询。(因未办理二代卡不能正常住院结算的参保人,可自己先行垫付,待疫情过后前来医保中心办理二代卡及报销。)

2、异地安置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业务可电话咨询办理。(业务办理电话:0886-3413331)

二、医疗待遇管理业务办理流程

1、医疗待遇审批。意外伤害审批、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审批等业务可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进行备案。已通过备案的意外伤害审批、特/慢病审批表先交由福贡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受理,待疫情过后,由福贡县人民医院统一报送县医保中心审批。异地突发疾病就医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可直接电话咨询办理。

2、零星报销。需要申报零星报销费用、离休干部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可等疫情过后前来申报。

三、两定机构审核结算办理流程

1、费用月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月结算按照原来的时间节点进行,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将需要送审的申报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微信工作群报送,县医保中心审核无误后进行月结算,进入拨付流程。

2、确诊和疑似新型肺炎病例结算。如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与救治医院统一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四、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办理

1、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业务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86-3413331)

2、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请您准备好相关材料(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发票、费用明细/处方明细、诊断证明、收款人身份证、银行卡)。待疫情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业务咨询办理电话:0886-3413331)。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2月3日

编 辑:李玉花

责 编:何 剑

监 审:张学坤

终 审:杨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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