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疫情期企业能否调整员工薪酬?如何缴纳社保?

作者:德衡律师集团合伙人孔霞律师、蒋阳兵律师

  法律问题一:延期复工期间,企业需支付员工工资吗?

  解答:需支付员工工资。延期复工期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问题二、在延长的假期加班,加班费怎么发放?

  解答:延长的假期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日,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问题三、劳动者被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解答:劳动者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具体可参见各地人社局专门下达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通知。

  

法律问题四、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解答:《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

法律观点:疫情期企业能否调整员工薪酬?如何缴纳社保?

  法律问题五、因延迟复工导致工资发放延期,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因受到疫情影响,为防控疫情,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因国家规定延长假期以及所在地政府规定延迟复工而导致无法在原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的,企业应在复工后尽快发放工资,并将该情况及时告知员工,做好解释工作。

  法律问题六、对于在家办公的员工,延迟复工期后至疫情结束期工资怎么发?

  解答:原则上,延迟复工期后仍在家办公的员工工资应与疫情前水平保持一致,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其中,绩效工资和奖金等仍应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和绩效表现等因素予以确定。

  法律问题七、企业应以何种方式与员工确认调薪或待岗期间的工资安排?

  因调薪或待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企业应采用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调薪或待岗期间的工资安排。企业可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向员工确认,或酌情选择其他形式。

  法律问题八、企业在疫情结束前停产停工了,是否可以让员工休无薪假?

  解答:不可以。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停工,按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法律问题九、企业与员工达成的疫情结束前无需支付工资的协议是否有效?

  解答:可能被认定无效。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致调整该期间薪酬,薪酬也不应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且企业应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当地政府另行颁布了优惠措施。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酌情减少或取消奖金的支付的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问题十、疫情结束前,企业应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们建议各企业尽量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避免迟缴、欠缴等情况。若由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的,也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予以缓缴,并在疫情过后的规定期限内补缴。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粤人社函[2020]24号)通知规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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