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举报

赣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

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赣州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行为;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等行为;

4.制造、散布、传播谣言,以及诋毁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干扰防控工作大局行为;

5.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6.疫情防控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即日起暂停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确定。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信访举报:

1.电话举报:0797-12388

2.网络举报:

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

3.来信举报:邮寄至赣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410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赣州市纪委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赣州市纪委

赣州市监委

2020年2月1日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陈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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