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時評:莫觸疫情“高壓線”依法行事最關鍵

(抗擊新型肺炎)中新時評:莫觸疫情“高壓線” 依法行事最關鍵

中新社鄭州2月4日電 題:中新時評:莫觸疫情“高壓線” 依法行事最關鍵

作者 王建華

目前,中國自上而下在阻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

中新时评:莫触疫情“高压线”依法行事最关键

資料圖:工人在趕製口罩。湯彥俊 攝

但,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疫”中,仍有諸多不和諧的音符,如哄抬物價、傳播謠言、拒絕管控、逃避隔離等,不僅為疫情防控增添了難度,同時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針對上述不良現象,應從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判斷,從社會責任的立場告誡廣大民眾服從政府管理,引導民眾積極遵循社會秩序,保證任何行為均符合法律、法令規定。

通常情況下,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各級政府都會採取多種行政舉措予以控制。

是次新型肺炎疫情,中國各地紛紛發佈緊急應對舉措。雖然會影響公眾出行或生活,但歸根究底是為了遏制病毒蔓延不得不採取的緊急措施。

公眾應當知曉的是,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佈僅限本行政區域內施行的法規條例,就是本區域公民應當遵照執行的法律文件。

有媒體報道稱,一名長期在武漢務工人員返鄉後,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來日期,刻意隱瞞自己發熱、咳嗽等症狀,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

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這名人員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2003年“非典”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了《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專門規定。重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論處,輕則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尋釁滋事罪等進行處罰。

分析上述各種不良行為,均可在這部法律規定中對號入座,找到相應的罪名。這既是中國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更是特殊時期大眾務必遵循的“寶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傳染病的防治也有著非常詳細規定,如違反,情節嚴重的就觸犯刑法,從而構成犯罪。

故而,在當下防疫關鍵期,公眾最行之有效的做法是:莫要亂觸“高壓線”,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行事最關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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