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商場與商戶一定存在你強我弱的關係嗎

「時評」商場與商戶一定存在你強我弱的關係嗎

讓同樣受害的一方去救助另一方,恐怕不可持續。或許應該由政府出面,聯合多方建立起風險共擔機制,分散風險,分解責任

看到網上有一個視頻,一些商戶戴著口罩,集體在一家商場內拉橫幅喊口號,要求“2、3月免租,4、5、6月減半”,場面非常難看。不知道這家商場最後答應了商戶的要求沒有?總之人多勢眾,有點替商場方捏一把汗。現在很多商場也是自然人控股企業,商戶的損失值得同情,但商場實際也是受害者。

購物中心這麼大的體量,一旦“關門大吉”其損失不可估量。這次疫情,令全國所有購物中心舉步維艱,即便在得到政府允許開業後,生意仍然堪憂。一方面,餐飲不能堂食或只能有限堂食,電影院直接關門,零售店進一家要測一次體溫,這給消費者造成巨大的障礙;另一方面,經濟的不確定性,也讓消費慾望進一步收窄。也因此購物中心開門之後,並沒有迎來如期的消費井噴。

這裡有兩個數據可作參考,根據匯納科3月發佈的《匯客雲中國實體商業客流桔皮書》預測,疫情預計將造成全國購物中心客流量銳減33億人次;另一個數據來自全聯房地產商會商業地產工作委員會王永平會長,他說“全國商場為租戶減租粗略估計至少在一兩百個億左右,僅萬達一家就免了三四十億”。

就是因為有商場免租的“先例”,因此一些沒有實行免租的商場遭到了商戶的集體“罷黜”。通常來說,商場實行租金預交制度,提前向商戶收取下一合同期的店租。現在因為疫情,商場不能如期向商戶開放,對商場方來說,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開不了門不算違約,從法律的角度,商場可以不退租金。

所以,已經實行免租的商場究竟是法律責任還是義舉,專業人士認為法院應該儘快出面釐清。如果免租不是法律義務,僅是道義,則對於減免租金的購物中心應該予以褒揚。與此同時,如果購物中心少減租甚至不減,也不能變成一種道德綁架。

我們總是有習慣性思維,認為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存在天然的強弱勢關係,包括甲方與乙方的關係也是如此。在法律上,這只是交易雙方的性質不同,本質上不存在強弱關係。筆者一度也認為甲方就是資方,乙方就是勞方,仔細翻翻法律條文,甲乙雙方只是一種約定而已。

對商場與商戶來說,商場雖然是體量與資金雄厚的一方,但商場每月的成本很可能需要支付高額的銀行利息,還有人力成本、稅務成本等都居高不下。讓同樣受害的一方去救助另一方,恐怕不可持續。或許應該由政府出面,聯合多方建立起風險共擔機制,分散風險,分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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